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吉林省民政厅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吉林省2021-2035年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吉林省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公众可通过来信以及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1611008095@qq.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邮编:130062
附件:1.吉林省年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吉林省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3.关于《吉林省2021-2035年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的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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