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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内部制度建设指引》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23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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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提升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吉林省慈善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慈善组织发展实际,省民政厅制定了《慈善组织内部制度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旨在为慈善组织提供一套系统、规范的内部制度建设标准,引导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内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捐赠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指引》共分为四个部分。

  (一)慈善组织应建立的基本制度。 明确了所有慈善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的八类基础性制度,包括内部治理结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印章证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形成覆盖主要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制度体系。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建立的制度。 针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基本制度基础上,还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募捐管理制度、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管理制度,以适应公开募捐活动的更高要求。

  (三)慈善组织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制度。 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评价管理制度、捐赠冠名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财产保值增值投资制度、捐赠工作管理制度等,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治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 从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传导、构建内部监督与制衡、实施常态化检查评估与问责、完善培训宣导与动态优化、深化公开透明与社会监督、落实资源配套与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的具体措施。

  三、政策亮点

  一是制度体系完整清晰。《指引》针对不同类别慈善组织提出了差异化的制度建设要求,为慈善组织提供了从基础规范到进阶提升的完整路径,便于各类组织对照执行。

  二是注重制度落地见效。《指引》专门设置制度执行保障机制部分,从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培训优化、资源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制度从“建立”向“执行”转化。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指引》将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纳入基本制度范畴,要求慈善组织建立覆盖各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组织抵御风险能力。

  《指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我省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慈善组织内部 制度建设指引》的通知-吉民发〔202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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