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山寨社团”?
未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
2.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2)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3)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3.如何判断疑似非法社会组织?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栏目输入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查验。
(2)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栏“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验。
4.投诉举报渠道?
若确认为“山寨社团”及非法社会组织,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厅举报:
(1)信件举报: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2)电话举报:0431-89152077。
(3)邮箱举报:jlssgj@126.com(请在邮件标题写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5.投诉举报要求与须知?
(1)举报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实事求是。对借举报诽谤诬告、扰乱工作秩序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2)举报时应如实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名称、非法活动内容、活动地址、主要人员等情况以及举报人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处理反映。民政部门将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受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3)涉嫌诈骗、非法传销等刑事犯罪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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