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本机关收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分局云山派出所于2026年6月26日向本机关出具的王方个人信息被冒用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王方(女方,内地居民,身份证件号:220125********0227)与张䝞正(男方,台湾省居民,身份证件号:Y******375)的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省民政厅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