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全面推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民政大赛组〔2026〕2号)部署要求,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架构
由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总工会三方联合组建省级大赛组委会(名单另行印发),统筹全省赛事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新闻宣传组,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由省民政厅人事处及赛项承办单位共同组建,主要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同步组建本级选拔组委会,由属地民政局牵头,人社、工会协助推进大赛选拔组织管理等工作。鼓励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开展本级选拔赛。原则上,2026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省级以下选拔工作。
二、大赛项目设置
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设置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4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
三、时间安排
大赛拟于2026年8月下旬在长春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省从事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等职业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其中,养老护理员赛项,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参赛。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二)参赛组成要求
省赛以各市(州)为单位组建统一代表队参赛。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比赛结果,选拔推荐养老护理员赛项4名选手,其他每个赛项2名选手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大赛以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等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大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赛题库等将根据国赛标准由大赛技术组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各竞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不足10人的,不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金、银、铜牌选手前3名,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获得比赛优胜奖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已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再晋升。
(三)其他奖励。为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及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为突出贡献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组织规范、无违规的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为重要支持单位颁发“优秀支持单位”;为前三名选手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为办赛突出个人颁发“优秀组织个人奖”。
七、资金保障
(一)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节俭办赛、廉洁办赛,杜绝铺张浪费;
(二)省级决赛场地耗材、专业设备、裁判劳务、宣传物料、国赛前封闭集训、参赛选手食宿、国赛选手交通及选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大赛各承办单位承担;
(三)各地代表队往返省级决赛的交通、食宿及自愿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省级决赛选手的交通费用,由选手所在工作单位或属地民政部门承担;
(四)各级选拔、省级集训全程不向参赛单位、选手收取报名费、培训费、耗材费等任何费用。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跨部门协同,压实赛事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同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和工会沟通协调,将本次大赛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竞赛选手的选拔和参赛工作,制定好安全处置预案、舆情防控预案。选拔流程全程留痕管理,严格遵守廉洁办赛规定,严防徇私舞弊、利益输送问题。
(二)从严把关选拔流程,筑牢赛事公平底线。建立选拔机制,全面公开竞赛技术标准、裁判名单、打分细则、选手成绩;裁判、行业专家、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监督仲裁人员全程介入考核、成绩复核全流程。一经查实代考、工龄造假、人为操纵排名、内定选手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选手及所属代表队全部成绩,并在全省民政系统通报批评。
(三)拓宽全域宣传渠道,弘扬民政技能新风。统筹政务平台、短视频新媒体、线下民生宣传活动等,以省民政厅等政务平台作为主阵地,推送赛事动态与基层民政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广泛传播积极老龄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理念、文明殡葬风尚及孝老护孤新风;深度挖掘吉林本土民政工匠典型,讲好一线民生服务故事,持续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关爱民政高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材料报送管理,保障赛事有序衔接。各地严格遵照通知既定时间节点,按期上报选拔方案、组委会人员信息、晋级选手档案、选拔结果、工作总结等材料;省级组委会秘书处、技术工作组、监督仲裁委员会设立固定联络渠道,各地在资质审核、赛事技术、申诉处置等方面遇问题及时对接沟通,保障全省各阶段选拔工作衔接有序。
九、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省民政厅人事处):
联系人:于泳、陈鸿昇
联系电话:(0431)89152086、89152143
(二)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
联系人:亓智勇、刘洁、李伟东
联系电话:(0431)89162188、89152156、89152075
(三)大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民情》杂志社):
联系人:杨明龙
联系电话:(0431)89152139
(四)大赛组委会监督仲裁委员会(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康永
联系电话:(0431)89152025
附件: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赛项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总工会
2026年7月6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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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赛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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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护理员单人赛项 (吉林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 |
招标第三方单位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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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孤残儿童护理员单人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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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殡仪服务员单人赛项 |
吉林省殡葬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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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遗体防腐整容师单人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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