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旅居养老+医疗+康养”融合发展 激活银发经济新增长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吉林省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的关注与建言,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我们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将我省旅居养老产业的建设进展与后续规划统一回复如下。
一、全省统筹协同,塑造“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架构
(一)打造区域融合增长极。依托长白山、松花江生态资源及温泉、中医药(朝医药)特色优势,布局环长白山、沿G331边境线特色旅居康养廊道,推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旅游经营主体深度合作,支持开发“康养套餐”“疗愈行程”等融合产品,完善适老化设施与服务标准。通过资源整合,业态创新与品牌共建,培育覆盖季节性旅居,康复疗养,健康管理等多元化需求的银发经济新增长极。
(二)培育集群化产业链条。有序推进“1+9+N”银发经济产业布局,培育集群化、专业化的银发产业链条。2026年重点推动长春市、松原市、四平市、通化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银发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三)打造可复制产业样板。充分发挥省属国有养老企业的资源整合优势,盘活国有闲置房产、培训基地等资源,打造“养老+旅游+康养”的复合型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样板。
(四)持续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在老年健康领域的特色作用,聚焦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全链条需求,提升中医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一方面明确建设标准,推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康复科,实现县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全覆盖。另一方面落地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底,全省41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111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16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实现全覆盖;各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按独立科室标准建设老年病科,配备专业医护团队,开设老年病门诊或疗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日趋完善。
二、锚定特色优势,搭建多元融合产品供给矩阵
(一)打造吉林特色“五色”康养IP。深度整合全省五大特色资源,聚焦银发市场需求开发差异化主题产品,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康养品牌体系:依托森林、湿地、温泉资源禀赋布局建设森林疗养基地、温泉康养小镇的绿色生态康养板块;挖掘寒地特色优势开发冰雪运动损伤康复、寒地体质调理、冰雪主题旅居等特色项目的白色冰雪康养板块;结合乡村民宿、休闲农业资源推出农耕体验、田园颐养为核心的乡村旅居产品的金色田园康养板块;串联红色遗址、工业遗产等资源开发红色研学、主题纪念等文化养心线路的红色文化养心板块;以及围绕人参、鹿茸等本土道地药用资源聚焦老年健康需求,开展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老年健康支柱产业的黑色中医药养生板块。
(二)强化中医药独特赋能,深化“医养”结合。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与产业优势,将人参、鹿茸、梅花鹿、林蛙等道地药材及中医特色疗法深度融入康养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吉林辨识度的医养结合模式。系统开发推广中药膳食、药茶药饮、膏方调理、针灸推拿艾灸、中药浴、药膳SPA等特色康养服务,支持在长白山、抚松、集安等道地药材产区及中医药资源富集区,建设集中医诊疗、康复调理、养生指导、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康养体验基地和旅居养老综合体。同时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开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目前,全省公立中医医院签约服务养老机构147个,共支持建设41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4家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老年患者就诊绿色通道并享受医保农合先诊疗后付费的便利政策,推动中医药医疗服务进基层,进机构,进家庭。
(三)推动“+养老”跨界融合,丰富产业内涵。以“旅居养老”为核心,推动养老服务与多产业深度融合,拓展服务链条、丰富产品供给:“养老+旅游”方向设计推出适合老年群体的森林康养之旅、温泉调理之旅、中医药文化探寻之旅等康养旅游主题线路;“养老+文体”方向常态化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展,以及适老化徒步、垂钓等体育赛事活动,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养老+农业”方向布局发展提供中长期住宿、农事体验、健康餐饮的乡村康养民宿和田园养老社区;“养老+科技”方向推广应用智慧养老设备、健康监测设备,提升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与安全性。
三、强化要素赋能,筑牢产业发展底层支撑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在行业规范建设层面,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吉林省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认定暂行办法》,从认定条件、工作机制、相关要求等方面明确准入标准,为产业发展提供清晰的政策依据与行业规范。目前全省已认定省级旅居养老服务机构61家,提供旅居养老床位1.18万张。二是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政策找人”机制,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促进养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发挥税费优惠政策正向引导作用。三是在设立银发专项资金方面,2025年,省财政厅投入1亿元新增设立吉林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包括适老化家居产品,老年日用辅助产品,老年健康促进产品,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老年服装服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化妆品,抗衰产品等产业项目,以及银发经济产业集聚项目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支持相关产业和设施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银发经济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激发老年人消费预期。2026年预计安排7000万元。
(二)完善交通与配套保障。一是优化出行对接服务。全面梳理汇总相关出行需求,及时反馈至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搭建相关部门、运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共同研究线路班次优化、站点接驳衔接、便民服务升级等具体事项,合力推动开通便捷舒适的旅居养老专线接送服务,精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二是强化用地要素支撑。我省已完成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目前正在结合规划体检评估,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并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在坚持空间底线约束和统筹平衡各行业领域的空间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保障旅居康养项目用地。三是完善配建政策落地。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保障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政策。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老年医学专业人才供给。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为我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计划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相关科室、医养结合机构培养专业人才。二是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认同。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落实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奖补政策。三是完善民生服务类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全省技工院校增设护理、康养、老年服务等相关专业,优化专业设置备案流程,引导技工院校与医疗机构、养老康养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按照《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吉民发[2025]20号)要求,畅通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新职业(新业态)社会服务师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将养老护理、老年服务等一线实践业绩作为评价依据,不唯论文、不唯学历,切实向一线倾斜。
四、激活市场动能,扩大产业品牌辐射效应
(一)强化省际合作对接。我省目前已与全国22个省份签订旅居养老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正式加入“冬南夏北”全国旅居养老联盟,形成南北联动的资源置换网络。2023年、2024年先后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春市举办两届全国旅居养老产业推介会,搭建起跨区域交流合作的官方平台,吸引近30个省份参与,推动23个省份从业机构与我省50余家机构建立业务对接。2026年9月,拟在长白山举办第三届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吉林旅居养老”品牌影响力。
(二)打造本省特色品牌。开展省级银发经济“百大品牌”选树活动,每年开展集中评选,推动优质品牌进入“吉致吉品”认证体系,推荐纳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为特征显著、便于识别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并加以保护。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文化活动的策划运营,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老年文体活动品牌,丰富旅居养老的文化内涵。
五、监服协同发力,护航产业合规健康发展
(一)强化标准引领,构建行业监管新格局。严格落实《吉林省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认定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质量评估和退出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运营规范。
(二)提升服务效能,夯实异地就医保障网。依托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养老机构及有条件的合作单位,在试点区域设立医保服务站点,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咨询等帮代办服务。按照定点资源配置规矩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旅居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长期旅居人员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三)驱动数字赋能,打造智慧康养新体验。依托数字吉林“智慧康养”板块,探索建立旅居养老服务平台,实现需求发布、服务供给、在线预订、质量评价、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探索与主流网络平台合作,提供智能路线规划、一键预订、保险购买等便捷服务,提升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旅居养老产业提质升级。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康养旅居产业的关心,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助力我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民政厅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于靖民 电话:1334144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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