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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吉民议字〔2026〕16号
时间:2026-07-10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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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善花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人员配置、减轻社区工作者负担、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纳入全省民生实事高位推动,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吉民发〔2025〕20号),出台《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推进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您提出的“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负荷过重、服务精准度不够”等突出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策,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人员配置体系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专职岗位设置。在《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将养老服务人员配置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积极培育发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专业化市场服务主体,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照护服务。同时,依托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聚焦“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推动“巡访关爱、公益助餐、居家助浴”等服务探索,培育壮大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力量。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省人社厅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护理与康复等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人才供给。2025年,全省下拨省级补助资金2亿余元用于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4000万元,通过薪酬待遇保障增强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三是分类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队伍。省卫健委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因地制宜发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多层次协议合作,支持有意愿合作的养老机构主动对接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25年底,全省建成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0余个、社区老年食堂2000余个,新增助老餐厅和助餐点413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持续推进。

  二、多措并举为社区工作者减负赋能省委社会工作部将整治基层报表重复繁杂作为为基层减负的突破口,推动全省下发到社区(村)的表格压减91.8%,建立严格的基层报表审核机制,设立基层负担监测点,杜绝各部门随意向基层要数据要表格。同时,在全省推广应用基层数据“一张表”填报系统,将需要经常填报的信息整合至线上系统,实现“对基层一次采集、系统内智能分发、各级各部门共享共用”的数字化减负模式,确保社区工作者将更多精力投入养老服务和群众服务。

  全省多个地区已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吉林市推行综合服务窗口改革,推动社区工作者由“专岗专职”向“全科全能全时”转变,有效腾挪行政办公空间用于居民活动,全市312个城市社区全部完成改革。吉林市还清理社区工作事项408项、清除标牌143类8632块,将307张涉及社区的表格压缩至9张,大幅减轻了社区工作者填报负担。长春市构建政策筑基、实战练兵、分层培育、经验共享的“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白山市集中整治“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运用“参乡通”等数治平台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三、加大养老服务财政保障力度省财政厅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民政领域民生保障资金超260亿元,其中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保持年均增长态势。省财政安排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休闲康养等领域。2025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聚焦“一老一小”等关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做好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持续优化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归集参保缴费、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慢病备案、医疗费用报销、长期护理保险评定及待遇享受等核心数据,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数据库。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明确数据口径、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时同步,保障数据真实有效。推进跨部门数据互通,深化协同共享应用。省医保局主动对接民政、卫健、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积极与公安、疾控、社保、民政、交通、住建等部门联系,签订数据共享协作协议明确共享范围、交换频次、安全规范。获取相关人员数据600余万条,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补充。2026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项目覆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申领消费券。

  结合您提出的具体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按老龄化程度优化人员配置。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社工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在制定社区“两委”换届人员配置指导意见时,将社区老龄化程度、养老服务需求强度纳入核心核算维度,对60岁以上老人占比超过30%的“老龄化重点社区”适当增加人员配置职数。同时,指导各地在不突破社区总人员职数的前提下,对现有人员职数进行结构性调整,向养老服务、民生保障等核心服务岗位倾斜。

  (二)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专职岗位建设。依托《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和《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指导各地以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占比为核心指标,探索按服务对象数量合理配备养老服务专职人员。鼓励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设立“养老服务协调专员”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同时,继续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低龄健康老人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形成“专职+兼职+志愿者”多元队伍。

  (三)持续深化社区工作者减负工作。省委社会工作部将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持续推动建立社区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养老服务相关职责范围。深化“一张表”填报系统应用,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资源,建立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平台,避免社区重复采集信息。总结推广吉林市、长春市等地区减负赋能的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社区综合服务窗口改革,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投入养老服务和入户走访。

  )健全财政保障和考核激励机制。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专职岗位人员薪酬、培训、社保等费用落实,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岗位“空设”或人员流失。2026年,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筹措拨付补助资金3218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改建、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筹措拨付资金66.2万元,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入职奖励、岗位补贴和技能等级奖励继续支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支持100万元。省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养老服务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考核和社区工作者履职评价体系,对成效显著的社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畅通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通过专业培训实现职业成长。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基层养老服务质量和社区治理效能,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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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891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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