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优化“一老一小”服务 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一小”服务是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我省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家庭托育需求不断增长,老城区设施老化、功能不全、服务分散等问题日益凸显,群众对优质便捷养老托育服务的期盼愈发迫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一老一小”工作,将“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纳入全省民生实事统筹推进,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统筹设施提质,夯实服务基础。在设施改造方面,我省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着力推进“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省民政厅联合26个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按需设置短期托养、日间照料、老年助餐、上门服务、链接资源等功能。2026年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托育作为重点民生实事方向,明确建设10个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0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2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同时,为6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十四五”以来,全省已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个、助老餐厅和助餐点2081个,养老机构总床位超过16万张。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方面,重点配置“一老一小”急需的养老、托育等功能,推动设施复合利用、服务功能集成。指导市、县在总体规划动态调整时,衔接“一老一小”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的用地需求,或者结合城市更新工作,衔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保障新建改造“一老一小”服务中心用地需求,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制作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存量土地招商地图和长春市存量土地“阅地云”数字化招商平台,切实推进存量资源改造为“一老一小”服务设施,降低土地成本。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建“一老一小”服务设施。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托育机构等乡村“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在数字化赋能方面,我省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资源精准对接、供需高效匹配。
二是建强基层力量,提升响应效能。在社区服务力量建设方面,我省注重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队伍,提高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响应效率。202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0万元,围绕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群体关爱服务,支持“医养结合、健康理疗、巡访关爱、居家助浴”等服务项目。2025年民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养老服务师”新职业,为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在需求响应机制建设方面,我省积极探索建立“群众需求收集、分类分流、跟踪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群众需求采集和精准对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基层医疗机构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同时通过举办中医药文化集市、夜市,开展中医义诊、中医适宜技术体验与传播活动。在便民服务等方面,各地社区积极整合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资源,围绕“一老一小”核心需求设计服务场景,开展健康义诊、家电维修、育儿知识讲座等便民活动,推动“党建+公益”服务载体不断完善。
三是整合服务资源,强化联动供给。服务评价与监督是保障“一老一小”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积极配合推进智慧养老等数字化平台建设与应用,为开展线上服务评价、意见反馈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养老服务机构的巡查指导和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省将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县级民政部门加强对乡镇福利服务中心等基层养老服务设施的统筹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考核评价,对整改不到位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设施,通过撤并整合、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等方式促进服务质量提升。2026年,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1800万元,继续支持为6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步将户均配备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时,积极筹措资金2645万元,支持建设10个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0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2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一老一小”服务还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专业人才不足、部分设施运营水平有待提升等短板。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一老一小”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五五”时期“实施育幼养老服务提质工程”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服务设施建设。以2026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为重点,加快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统筹推进“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重点配置养老、托育、社区助餐等“标配”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二是深化数字赋能。支持各地建设完善覆盖养老服务资源的数字化平台,推动养老预约、服务导航、服务评价等功能整合。探索智能穿戴、远程监护等科技手段在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中的应用,满足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服务需求。
三是强化服务力量与机制建设。加强“养老服务师”等新职业和社区“一老一小”专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和资格认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多元服务供给模式。持续推广“党建+网格+服务”模式,完善群众需求收集和分级响应机制,推动形成温情有力的社区服务网络。
四是健全评价监督机制。完善“一老一小”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定期监测评估机制,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对评价结果较低的服务项目及时督促整改。通过有效的评价与监督机制,以刚性约束倒逼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感谢您对我省“一老一小”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民政厅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欢迎您继续对我省民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吉林省民政厅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891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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