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国家养老政策全面落实,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注支持,特别是“关于助推国家养老政策全面落实,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方面的关心关切。近年来,吉林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单位)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协同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方面
1.强化顶层设计与机制建设。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省级老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省老龄委全体会议,明确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为全面履行老龄办工作职能奠定了基础。
2.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2025年出台施行《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填补我省养老服务法律空白。出台实施《关于开展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率先在全国推出居家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重点对独居、空巢等8类老年人开展入户巡访,每年为48.19万8类重点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服务。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机制工作措施》,组织70余家法律援助机构,持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老年人”专席。省直媒体加大老年人防诈反诈宣传教育,利用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举报方式公告,运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落实消费投诉举报“日清”要求。全面落实“减证便民”政策,取消老年优待证办理,明确以身份证为依据,为老年人享受惠老政策提供方便。
3.深化社会认知引导。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等5部门,选取22名专家,组建吉林省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讲队,利用公共交通开展老龄和养老服务宣传,在39个公交线路(包括地铁线路)的186台公共交通车辆上发布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利用多种方式,面向老年人及照护者开展老年健康核心知识和服务政策宣教,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活动,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听力健康等系列宣传活动。依托吉林广播电视台《你好老朋友》《慧养生 会健康》等系列节目,开展老龄工作政策宣讲及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等。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供需匹配效率方面
1.推动城乡均衡布局。2026年筹措拨付补助资金2645万元,支持建设10个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0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2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截止2025年,公立综合性医院、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老年友善机构建设占比达98.4%。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702家,农村养老大院2387个、互助站点124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1个,覆盖所有县(市、区),街道覆盖率达到60%。目前,我省正着力破解城乡养老资源不均问题,结合我省老年人口分布,指导各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重点补齐农村短板,组织优质养老机构与农村福利中心结对帮扶,并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办公用房等改建为互助养老站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
2.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向社区老年人开放康复护理、助餐、日间照料等服务,推广“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模式,实现机构、社区、居家资源精准衔接。
3.精准对接多样需求。依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及低龄健康老人,建立“邻里守望”机制。组织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2025-2026年,拟完成43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5年底,全省已完成4万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26年筹措拨付补助资金1800万元,继续支持为6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步将户均配备标准2000元提高到3000元。筹措拨付补助资金3218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将《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列入注册建筑师培训计划,要求设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无障碍建设标准,确保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项目严格按照无障碍建设标准建设。印发《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通知》《城市道道路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地完善盲道等无障碍建设,保障连续畅通。
4.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护理与康复等专业,扩大招生和培训规模,培养专门人才。长春人文学院、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学校的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在相关医疗护理、健康养老管理培训机构从事临床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康复护理等工作。二是支持我省职业院校与老年护理服务类相关企业合作,建设品牌专业群和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老年护理相关专业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与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等30余家养老机构等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三是组建老年护理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教集团,进一步强化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推动老年护理相关专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连续四年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累计授予13名养老护理员“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筹措拨付资金66.2万元,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入职奖励、岗位补贴和技能等级奖励。
三、激发社会参与,拓宽资金保证渠道方面
1.完善参与机制。我省持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出台《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政策,简化养老机构设立备案流程,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并落实税收优惠。
2.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福彩公益金,省级财政逐年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通过将闲置的国有或集体房产低偿或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使用,降低运营成本。筹措吉林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包括适老化家居产品、老年日用辅助产品、老年健康促进产品、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老年服装服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化妆品、抗衰产品等产业项目,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支持相关产业和设施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银发经济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筹措拨付补助资金583.5万元,支持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参加综合责任保险,每张床位按照100元标准给予补助;筹措拨付补助资金2288万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对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助;支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支持100万元。
3.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养老服务资金全过程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资金专款专用,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补齐精神短板,积极实现“老有所乐”方面
1.完善精神文化需求。常态化推动开展“乐享银龄”系列活动,以“悦身心、展风采、促健康”为主题,开展乐龄文艺、乐龄文创、乐龄阅读、乐龄健身、乐龄康养、乐龄科普等活动,不断扩大老年教育和文化体育服务有效供给。省内公共体育场馆全面施行“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节日面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收费公园、景区、博物馆等面向老年人普遍实施收费减免。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67个,公共文化馆79个,文化站921个(其中:村镇文化站623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298个),农村文化小广场9850个左右,目前均已全部面向群众开放。
2.创新文体活动形式。举办2025年“敬老月”启动仪式和2025“吉养天年”重阳节主题文艺晚会,通过吉林广播电视台全网直播,观看人数达69.1万人。2025年成功举办吉林省群众广场舞展演活动,全省共开展广场舞展演850余场、参与群众34万余人次。吉林省第十六届“长白之声”合唱展演活动圆满落幕,全省共举办群众合唱活动190余场、参与群众17万余人次,其中,参与群众中老年人占比达20%以上。2025年全省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文化活动35880场次,惠及群众2900多万人次,其中,老年人占比达20%以上。2025年,组织开展老年健身操、广场舞、门球、柔力球等老年人体育赛事9项,参加老年人约2.17万人,形成省、市、县、社区/村镇四级赛事与活动体系。
3.发挥“五老”群体优势。全省共有17余万名“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现有“五老”工作室2500余个。印发《2025年度“银龄吉行”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建立银龄行动志愿者信息库和服务信息库“双库”联动、市(州)结对帮扶、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多元协作和银龄志愿者激励保障等四项机制,收集志愿队伍125支,志愿者1234名。设立省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2支,举行“银龄吉行”吉林省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启动授旗仪式,并围绕东部边境村老年人和西部地区农村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法律普及、科技助农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搭建参与平台,精准助力“老有所为”方面
针对搭建便捷参与平台、开发弹性服务岗位等建议,下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为老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各方面支持力度,努力托起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龄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我省老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共同推动我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全省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吉林省民政厅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刘纪录 电话:166043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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