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新春助扶”行动的通知》下发后,通化市迅速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关怀温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委办于2月2日印发文件,自2月2日起至2月12日,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市、区直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对市区内8908户低保户、728户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全覆盖走访慰问,了解生活情况和过冬物资储备情况,为每户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慰问金)500元,每个福利机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慰问金)5000元,合计资金约481.8万元。同时,为市区1054名困难职工和17家民政福利事业单位及部分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米面油1394套,合计资金约58.83万元。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2026年“两节”走访慰问活动,为辖区内33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2025年重点帮扶个案儿童发放米、油66套,合计资金约0.8万元。集安、柳河、辉南、通化各市县全部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走访慰问范围覆盖全体困难群体,全地区预计为各类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慰问金)1995.76万元,将于2月10日(小年)前后全部完成。
二、加快救助审核确认,兜牢基本生活底线
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对春节前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加快办理进度。截至目前,所有低保申请已于1月底前处理完毕。截至1月底,全市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0户138人,特困对象66户66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信息处置,各县(市、区)及时核查、及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提升急难救助时效
严格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政策,对因探亲、务工等异地遇困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快速响应、先行救助。目前,临时救助权限已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5-10万元,出现资金缺口第一时间补充,确保资金充足,满足应急所需。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对无异议的临时救助申请当日当次办结,需要“一事一议”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切实做好取暖救助,保障群众安全过冬
积极应对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做好困难群众用煤、用电、用气等取暖保障。通化市区落实取暖费减免优惠政策,为每户取暖低保户按照45平供热面积内,每平减免9元。辉南县按照城市一般户200元,取暖楼300元,取暖楼中重病重残人员600元,农村200元的标准发放取暖补贴,共计131.6万元。其余各县(市、区)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缓解困难群众越冬取暖困难。为应对极寒天气影响,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市救助管理站每天对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可能露宿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在严寒、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段,增加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特别是在夜间、凌晨等关键时段,实施不间断巡查。专项救助行动开展以来,共派出工作人员800余人次,出动车辆200余台次,主动救助6人次。
五、畅通拓展求助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春节期间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保障,春节期间将社会救助热线迁移至值班室,确保省、市、县三级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求助。认真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来咨询政策的符合条件的3名群众,立即组织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理低保、特困认定和临时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解释到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困难群众安心、舒心过节。
来源:通化市民政局
初审:杨明龙
复审:尚永标
终审:史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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