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擦亮“冬居海口、夏居长春”的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新品牌。支持养老机构资源对接,在长春夏季、海口冬季共同组织旅居养老团队双向输送,完善交通接驳、健康管理、文化娱乐一站式旅居服务。
二是拓展“项目共推、人才共育、经验共享”的养老服务交流合作新渠道。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共享运营管理经验、服务标准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引入海口康养运营团队参与养老机构运营或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加强老年照护、康复护理等方面经验交流。
三是搭建“长春—海口”的跨区域养老工作协同发展新模式。组建“长春—海口”旅居养老合作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交流互访、业务研讨,实现旅居养老团队输送、养老机构合作、服务标准共建,共促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初审:杨明龙
复审:尚永标
终审:史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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