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民发〔2025〕66号)和省民政厅等11部门《吉林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2025年实施方案》(吉民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银发经济“百大品牌”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2026年1月28日
吉林省银发经济“百大品牌”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民发〔2025〕66号)和省民政厅等11部门《吉林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2025年实施方案》(吉民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人需求,充分结合吉林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选树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认可度的优质品牌。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强化标准在品牌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监管服务。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品牌动态管理和梯队培育,形成良性发展生态。
自2026年起,每年评选认定一批吉林省银发经济“百大品牌”企业,争取在“十五五”末期评选认定总数达到100家。通过持续选树、重点培育和精准赋能,结合“吉致吉品”区域品牌矩阵建设,形成“领军型-成长型-特色型”品牌梯度培育和结构优化的发展体系,显著提升吉林省银发经济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二、重点领域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吉林省银发经济发展指导目录(2025-2026年版)》及国家、省相关规划,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品牌选树活动。
(一)涉老服务类
1.养老照护服务(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护理等);
2.老年卫生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康复护理、中医养老、安宁疗护等);
3.老年文旅与体育服务(旅居康养、老年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
4.养老科技与智慧养老服务(智慧养老平台、智能产品应用、远程照护等);
5.养老金融服务(老年金融产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等);
6.老年教育与人力资源服务(老年大学、技能培训、老年人才开发等);
7.其他生活性服务(适老化改造、老年餐饮、法律援助等)。
(二)涉老制造类
1.老年用品制造(康复辅具、护理用品、服装服饰、日用电器等);
2.老年食品与保健品制造;
3.老年药品与医疗器械制造;
4.智慧养老设备制造;
5.养老设施建设与部品部件制造。
三、申报主体与基本要求
(一)主体资格
主营业务属于上述重点领域,且实际运营满2年(含)以上,在吉林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
(二)基本要求
1.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投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失信行为。
2.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3.基础扎实。拥有与主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专业设备、技术团队和服务能力。
4.标准引领。积极采用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下简称“省级以上标准”)或团体标准。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等方面有突出亮点。
5.品牌意识。拥有自主品牌或合法使用的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度和品牌建设规划。
四、评选标准与品牌类型
评选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
(一)通用指标(60分)
1.规范管理与质量安全(20分):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控体系有效,安全生产落实到位,客户满意度高;
2.市场表现与品牌影响(15分):市场份额、营收增长、品牌知名度、客户忠诚度等;
3.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15分):研发投入、技术专利、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可持续性发展规划等;
4.社会责任与行业贡献(10分):吸纳老年就业、参与公益、诚信纳税、带动产业链发展等。
(二)分类指标(40分)
1.领军型品牌(侧重规模与引领):评估全国或全省市场网络布局、行业标准参与度、产业链整合能力、对区域经济的综合贡献等。
2.成长型品牌(侧重创新与潜力):评估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核心技术竞争力、商业模式创新性、营收与利润增长率等。
3.特色型品牌(侧重品质与服务):评估服务独特性与专业性、用户口碑与复购率、区域渗透深度、精细化运营水平等。
(三)加分项与一票否决
1.加分项(最高5分):承担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获得“吉致吉品”认证和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主导或参与研制省级以上标准和拥有发明专利等。
2.一票否决:发现申报材料严重造假、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环保责任事故、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选树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筹备启动(每年12月至次年1月)
1.发布年度选树活动通知;
2.通过官网、媒体、协会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
3.省民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协调组织选树活动。
(二)申报与推荐(每年2月1日至3月15日)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交《吉林省银发经济“百大品牌”申报表》(含纸质版与电子版);
2.市县推荐:各县(市、区)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核实,形成推荐意见,报送至市(州)民政局;
3.市级复核推荐:市(州)民政局对县区推荐名单进行复核筛选,确定本市(州)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省民政厅。
(三)省级评审(每年3月16日至4月30日)
1.合规性审查: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基本条件;
2.专家评审:由行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通过合规审查的单位进行评审打分,提出拟入选品牌名单及分类建议;
3.综合审议:省民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根据专家评审、抽查结果,结合年度培育导向,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拟入选名单;
4.直通评审:“吉致吉品”认证单位经核实后可直接通过评审;
5.抽查:由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四)公示(每年5月)
1.社会公示:将拟入选名单在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等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2.异议处理: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确认发布(每年6月底前)
对公示无异议及异议处理完毕的品牌,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确认并公布年度吉林省银发经济“百大品牌”名单。帮助入选单位进行品牌宣传推广,组织入选单位参加博览会等商务对接活动。
六、动态管理与赋能
(一)建立年度复核制度
对已入选单位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并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不定期复核。复核不合格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资格。
(二)落实政策赋能增效
协调相关部门对入选单位开展融资对接、人才培训、市场拓展等精准服务,为入选单位发展赋能增效。
(三)完善梯队培育机制
建立品牌培育库,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暂未入选但具备一定潜力的单位运营情况进行持续关注,鼓励并指导其提升运营水平,进行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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