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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扫黑除恶职责及举报方式

省民政厅作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也是“基层组织建设组”副组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教育职责。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及其他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防范治理职责。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堵塞社会治理漏洞,防止黑恶势力渗透,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三)协助打击职责。在本部门、本系统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鉴定、评估、作价、拍卖、划拨等工作。

联系电话及邮箱
省民政厅:0431-87670013 邮箱:jlmzshceldxz@163.com
  • 长春市民政局:0431-87905360 邮箱:ccmzjcq@126.com
  • 吉林市民政局:0432-62049322 邮箱:840617517@qq.com
  • 四平市民政局:0434-3267070 邮箱:spmzjck@163.com
  • 辽源市民政局:0437-5088313 邮箱:87785955@qq.com
  • 通化市民政局:0435-3919670 邮箱:thmzsq@163.com
  • 白山市民政局:0439-3229937 邮箱:9435542@qq.com
  • 松原市民政局:0438-2288915 邮箱:symzzqk2017@126.com
  • 白城市民政局:0436-3224352 邮箱:bc66026@163.com
  • 延边州民政局:0433-2355015 邮箱:ybzmzj@163.com
  • 长白山管委会:0433-5710071 邮箱:cbsshbmz@163.com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受理范围
省民政工作相关领域涉黑涉恶情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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