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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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年大学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0-10-27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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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推动“文养结合”深入开展,切实补齐老年人精神文化供给短板,省民政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体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年大学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全省各地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推进社区老年大学建设,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深受老年人欢迎。但社区老年大学也存在着数量不足、教学不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社区老年大学发展,按厅领导要求,我处起草了《指导意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要文件的需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201925号)《吉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发〔201917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2018号),都提出了发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文养结合等要求。

  二是现有老年大学承载能力有限。目前,我省主要是省委老干部局指导开办的老年大学。据统计,全省共有这类老年大学57所(省级1所,市级9所,区县47所),在校学员4.6万人,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0.8%,且个个暴满,一座难求。2019年省老年大学招生,网络报名通道打开后,网络点击量达到40万次,5分钟内所有学位被抢空。

  三是高校老年课堂试点积累了很好经验。2019年,我厅与教育厅在10所大学联合开展了高校老年课堂试点,报名学习老年人4000余人,很多老人报不上名。体现了老年人对老年大学的需求量非常大。

  满足老年人对老年大学的需求是提升养老服务的重要方面。民政部门牵头推动社区老年大学建设,将充分发挥好教育、老干部等部门作用,共同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新知识的课堂,健身养心的场所,开心娱乐的园地,广交朋友的平台,智力开发的基地。

  二、起草过程

  养老服务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着手起草《指导意见》。初稿形成后,征求了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指导意见》又征求了厅领导和社管局、政权处的意见。厅领导对出台该意见高度重视,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我处进行调整后,送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5部分。指导思想部分明确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养结合”理念为支撑,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主线,不断完善城乡社区适老化服务功能,有效整合各方面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老年教育新途径,健全社区老年大学教育体系,为全体老年人建设高品质的精神乐园,激发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文养结合”养老服务水平。基本原则部分明确了坚持社会化、公益性、普惠性、适用性四个原则。工作任务部分主要从宏观上明确4项内容,一是要逐步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要求社区老年大学要具备独立法人性质,三是开办社区老年大学应具备的教学场地、制定教学计划、组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成效。四是明确要编写全省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开发线上教学小程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在组织实施中对相关部门分工和支持举措进行了明确。最后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主要亮点

  一是打破了政府包办,以社会力量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老年大学建设,条件成熟的登记民非组织。

  二是因地制宜予以推动。省、市、县、乡开办社区老年大学,在社区可开办老年课堂,具备条件的可自行开办老年大学,打破了一刀切。

  三是编写统一的教育大纲和教材,明确老年大学的教学内容,形成一致遵循,有利于提升教学质量。

  四是线上线下相结合,让更多的老年人通过不同形式获得学习和娱乐,改变了单一的线下教学形式。

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年大学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民发〔202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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