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全面掌握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科学确定老年人需求类型、护理照料等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省民政厅拟制定《吉林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9日前将反馈意见网上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民政厅。感谢您的参与。
电子邮箱:497391706@qq.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编:130062
附件:1.吉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吉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