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等工作,推进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厅起草了《吉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公众可通过来信以及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jlsmztshjzc@163.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救助处,邮编:130062
附件:1.吉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吉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情况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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