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有关决策部署,保障基层依法履职、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基层服务效能,吉林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实施意见》的科学性、严谨性、实效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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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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