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和民政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拟制定关于建立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反馈意见网上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民政厅。感谢您的参与。
电子邮箱:497391706@qq.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编:130062
附件:1.关于建立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建立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