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11月13日,省民政厅通过官网,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期间,厅网站收到社会公众不同意意见建议2条:一是“其中里面的关于运送遗体,办理营运证件,这个去哪里办理?也没有说明?必须由殡仪馆运送?还来一个特殊情况除外?什么属于特殊情况?殡葬鲜花店的车能送不?医疗机构的单位的正规殡仪车能送不?不是非法改装的,还是必须用你们殡仪馆的车才可以?据我所知你们吉林殡仪馆的车,使用性质也不是营运吧?”;二是建议内容为空,未提出具体意见。
我们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不予以采纳。理由如下:所提意见与公开征求意见不符。
意见征集原文:http://mzt.jl.gov.cn/wshd_74268/yjzj/yjzjwd/202410/t20241023_8988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