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西安区适应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大力推行社会救助“一厅式服务”,优化了流程,方便了群众,促进了公平公正。
第一,明确“一厅式”服务大厅定位,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格局。2010年,西安区按照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设立了区级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核编13人,将原属6个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能,统一纳入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在12个社区设立民政服务站,配备低保专干24人,协助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开展工作。配合全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制改革,我区由区财政一次性投入150万元,建设了520平方米的区级服务大厅,履行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的受理、审核、审批等职能,积极探索“一厅式服务”的社会救助服务模式。服务大厅共设7个窗口,选调13名工作人员,按照1个窗口负责两个社区的方式,承办全区1个乡镇12个社区群众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方面的相关事宜。由此,西安区建立起了由“一厅式服务”大厅为主体、社区民政服务站为辅助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新格局。
第二,强化“一厅式”服务大厅功能,优化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流程。为切实发挥好服务大厅的积极作用,西安区强化了服务大厅的三方面功能。一是由服务大厅“一站式”受理全部业务。明确规定服务大厅承担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政策咨询、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稽查等全部业务。二是推行服务大厅全程介入审核审批。服务大厅在每月的27号到下月的5号期间,统一受理群众的救助申请;受理期结束后,服务大厅对救助申请群众的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比对;对无异议的,组织社区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公开公示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拓展服务大厅的监督管理职能。服务大厅不仅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和信访等事宜,还要会同社区副主任,共同组织开展投诉举报核查和信访巡查督办工作,实现了服务大厅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介入。
第三,规范“一厅式”服务大厅运行,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立足把服务大厅打造成高效便捷的为民服务窗口,西安区民政局实行了三个“服务”。一是规范服务。制定了《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度》、《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六必须八不准》和《社会救助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切实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群众感到温心。二是公开服务。制定了《社会救助审批评议制度》和《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工作流程》,并将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全部在大厅公示,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让群众感到放心。三是便民服务。服务大厅实行“一单式”服务,群众只需提交救助申请表,就可持核查回执单在家等待入户核查、信息比对、例会审批等事项,做到了方便群众,让群众感到顺心。
几年来,西安区“一厅式服务”大厅共接受群众申请4327户9674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多次被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评为“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民政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