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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省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数据摸底排查的通知
时间:2021-08-02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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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本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非公党工委《关于强化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查实核准省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数据,经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对省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省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数据摸底对象,包括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摸底排查工作,认真填写《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将表格电子版和党组织成立批复照片(成立党组织的)发送至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邮箱。

  (二)各社会组织派1名负责党建工作人员到省民政厅(普阳街1616号)512房间核对信息。提交材料包括:

  1.盖好单位公章的《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2.成立党组织的提交党组织成立批复的复印件,派驻党支部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提供上级党组织派驻党支部或党建工作指导通知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2020年已到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完成备案的不作为这次备案报送对象;2020年未到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来备案的社会组织务必完成备案,如拒不来备案的社会组织,年检时原则上不予以通过。

  4.本次备案需提供修改后《章程》。2019年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民政厅网站通知栏查找),推进“党建入章”,各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章程修改。

  联系人:周明亮 电话:0431-89152126

  邮箱:jlsshzzlhdw@163.com

    

  附: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办

                                202182

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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