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掌握养老服务发展动态,民政部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落实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标体系的组织领导。建立指标体系是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有助于直观反映发展现状,有助于准确判断发展形势,有助于系统掌握行业动态,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指派相关处(科)室和专人负责,并给予必要的工作保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客观地收集和整理各项指标数据;要充分利用监测成果,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发展。
二、设立指标体系省级监测点。根据各地养老服务工作基础和老年人口所占比例等因素,省民政厅设立11个省级监测点,分别是:二道区、德惠市、昌邑区、桦甸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前郭县、东丰县、临江市、洮南市和延吉市。监测点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汇总养老服务基本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方法;统计分析养老服务基本态势,完善指标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探索实践养老服务新思路,为推动全局性工作积累经验。
三、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一是指标体系各项数据按季度收集整理,每年10月,报送当年前三季度和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指标数据。二是今年10月首次上报时,要报送本区域“十一五”末统计数据、2011年末统计数据、2012年1至10月统计数据。三是指标体系省级监测点,每半年还要报送本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情况和评估分析报告。四是市(州)负责所辖区的数据上报,延边州负责所属县(市)的数据上报,其他县(市)直接上报。指标体系表格请在省民政厅网站首页信息公告栏目中下载,填报后发至qzymz@163.com。此外,首次上报指标数据时一并上报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和电话。
吉林省民政厅
2012年8月8日
|
吉公网安备 22010602000280号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