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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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时间:2022-12-08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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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冬以来,吉林市民政局时刻将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采取精准落实政策、专项救助、临时救助、走访关爱等有力措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全市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一是全面开展困难群众排查走访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民政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残儿童、困难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防寒防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定期工作调度,坚决不留死角、不漏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1月份以来,已排查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2951138784人。

  二是及时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加大街头巡查劝导力度,紧盯夜间低温时段,重点对车站广场、桥梁涵洞、地下设施、繁华街区等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三次街面巡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并设立避寒场所,加强110120有效衔接,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救助行动启动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300余人次,救助救治流浪乞讨人员99人次,符合返乡条件的全部救助其返乡。

  三是持续实施困难群众供热费减免补贴政策。联合市住建部门印发《吉林市城区低保户、特困户、困难居民办理2022-2023年供热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对城市低保户、特困户以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基准进行减免,超过60平方米部分的供热费由个人全额负担,建筑面积不到60平方米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其中,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低保、特困户减免其基准面积80%的供热费;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低保户、特困户减免其基准面积100%的供热费;对不符合减免政策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取暖费按照每户350元标准予以补助,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四是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应急救助机制。实施困难群众动态监测,设立963961社会救助热线,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疫情期间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在个人承诺前提下,对申请对象采取先审核确认、后补办手续的方式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同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每人每月25元标准,及时为我市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收入人口发放了3个月临时价格补贴302.4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过冬管理。不间断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冬季安全和疫情防控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寒防冻及疫情防控等措施,发现的问题全部第一时间监督整改。指导养老机构做好防寒和生活物资储备,妥善保障入住老人生活,营造安全、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11月份以来,通过领导带队、“四不两直”等方式累计检查走访养老机构19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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