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延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将社会各界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统筹经费保障。2019年至今,累计筹措资金105.5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专业服务。2021年,统筹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165万元,完成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舞蹈室、康复室、科普室、文体室等8个功能区建设和软、硬件设施升级改造;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定期增长机制,保障标准提高至1210元/月;累计发放1180万元用于落实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各学段资助政策。
优化队伍建设。持续推动“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服务模式,织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坚持选优配强全市镇街10名儿童督导员和135名村(居)儿童主任,有效打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依托专业社工机构,每年为全市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开展两轮市级线下集中培训和40余场次镇街业务培训,年均参与800余人次,为培养一支有责任心和专业化的儿童工作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
统筹社会力量。鼓励引导七水滴爱心协会、书法家协会、四叶草义工协会等60余家社会公益性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关爱服务。一年来,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康复治疗、社会融入等爱心活动560余次、捐款捐物合计170余万元,受益儿童近4000人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
强化政策宣传。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年”活动,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为阵地,先后开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5000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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