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规定,吉林省民政厅按照评估程序,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2021年12月16日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2021年度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现将评估等级公示如下:
一、5A等级
吉林省银行业协会、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吉林省慈善总会、吉林省山东商会、吉林省林蛙产业商会、吉林省宁波商会、吉林省福建青年商会、吉林省四川商会、吉林省河北商会、吉林省明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吉林省真爱梦想学校、吉林省福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吉林省陕西商会、吉林省美发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吉林省电力行业协会、吉林省生命关怀协会
二、4A等级
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松原市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天使爱心基金会
三、3A等级
吉林市惠民爱心基金会、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吉林省东泽爱心基金会
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0431-89152036
联系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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