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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公告
时间:2019-05-05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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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规定,省民政厅严格按照评估程序,认真开展了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确定了27家省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一、5A等级(13个)

  吉林省中医药学会,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吉林省创业促进会,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吉林省饮食文化研究会,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东北师大附中教育发展基金会,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科技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长春财经学院。

  二、4A等级(7个)

  吉林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协会,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东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吉林省国信慈善基金会。

  三、3A等级(7个)

  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吉林省宏大公益基金会,吉林省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吉林省防盲治盲救助基金会,吉林省心连心理教育研究所,吉林省知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19年55日至2019511

  监督电话:89152031 89152033

吉林省民政厅

2019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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