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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 执行〈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民发〔2021〕5号
时间:2021-02-02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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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规范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民发〔2021〕2号),对军人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宜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军人合法权益。
  附件: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1月29日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2021年1月1日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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