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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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物品流程
时间:2006-01-10 17: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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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民可到社区接收站、临时流动接收站进行捐助活动也可到各级慈善总会办公地点直接捐赠;

  2、以上单位把接收到的物品整理后送当地慈善部门;

  3、由慈善总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消毒、分类、包装;

  4、经登记验收,送达救灾物资储备大库;

  5、最后由民政部门或慈善部门负责发往受援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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