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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敏学副省长在全省村委会
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0年12月14日)
同志们:
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议题是部署全省村委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刚才,克民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我都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新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
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形势及重要意义。
首先,做好这次选举工作,是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要求。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扩大基层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时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指出:“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和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村民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这些重要论述,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依法搞好农村的民主选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决心和信心,也为我们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指明了方向。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清醒的认识。
第二,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国家制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和我省制定的《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愿望变成了国家的意志,这是关系到尊重农民民主权利、关系到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的治本之策,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重大举措。依法做好村委会的民主选举工作,是这些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实践,是健康稳定地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实现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步骤。
第三,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保护农民民主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通过前四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参政意识和民主积极性日益高涨。进行民主选举,构建农村新型的权利关系,已成为农村基层的一场大的政治改革。现在,农民越来越珍惜民主权利,越来越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如果不依法选举,不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农民群众就不满意、不答应。尤其是今年,旱灾使我省农民减收,农村各种问题可能比往年更加复杂,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这就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对此要有清醒的估计和认识,要务必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不出问题,不引发农村社会矛盾。
二、严格依法办事,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村委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
我省的前四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践,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基础。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依照法律,选举出广大群众拥护的村委会班子。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发扬民主的前提是相信和依靠群众。相信和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党政领导尤其是县、乡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充分发扬心。按照我省选举办法规定,全省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一是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一律按“海选”的办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包办代替。二是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由村民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产生。三是村民代表要由村民投票选举确定。四是村民小组长也要搞投票选举,不能搞简单推选。一切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对指定、委派村委会成员,压制、阻碍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
2、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村委会组织法》和我省制定的选举办法对换届选举规定的已经明确了,刚才克民同志的工作报告又具体提出了“五个做到、七个规范”,这是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要求,希望各地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我在这里强调的是,在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决不允许违法现象的发生。上届村委会换届到省里上访的就有几十起,有的甚至到了北京,影响了农村基层的稳定。现在看这些上访事件,绝大多数农民是对的,主要原因是违背了民意,愚弄群众,没有依法办事,说到底还是不想还权于民。这次换届选举要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哪里出现问题,就追究哪里领导的责任。
3、要坚持与农村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开展民主选举,实行民主治村,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农村经济的繁荣昌盛和农民生活的富裕文明。所以,各地在领导和指导这项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民主选举与村民自治、农村经济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要注意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上届村委会要在3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做好上届班子的财务审计,及时向村民进行财务公开,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本村三年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村里的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起来。
三、加强领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我省农村跨世纪工作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把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摆上位置,纳入日程,认真抓好。
一是要建立组织,认真实施。这次会后,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都要根据省政府的《通知》和这次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做一次汇报,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妥善安排。县、乡两级要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吸收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各级指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制定详细严密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专题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实施。要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落实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工作的开展,按照省里工作时间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责起责任,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熟悉换届选举的内容和程序,办好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培训工作骨干。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民政部门要集中人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拿不准的问题,要请示上级机关,不得草率决定。
三是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村委会换届选举,涉及面较宽,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在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各级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党组织、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营造健康、热烈的舆论环境;财政部门想尽办法,在经费上要给予支持;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维持换届选举的秩序。要通过对各部门、各环节的精心部署,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依法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是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的历史要求。只要我们充分相信群众,严格依法办事,就一定能把村委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搞好,把我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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