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势而上再展雄风
创建一流的现代民政事业
——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朱克民
(2006年2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省人大十届四次会议,以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全省民政工作,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作为“十五”和“十一五”转换进程中一次承前启后的工作会议,必将对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05年工作和“十五”发展状况的简要回顾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省民政工作乘势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使2005年乃至整个“十五”时期的全省民政工作,保持了思路不断创新、重点加速推进、难点逐步突破、亮点接连出现的良好势头,集中表现为五大亮点。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了新的突破。从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城乡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基本确立了覆盖城乡、标准有别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省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金10.69亿元,保障了包括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生活困难的人员在内的困难户136万人,有力地支持了国企改革。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财政两厅《吉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暂行)》为标志,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将全省24.8万户、54万名农村生活特别困难群众纳入了制度性保障,共安排资金1.1亿元,年人均补差180元,走在了全国前列。全面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基础建设,开通了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年共救助2.1万人次。救灾机制进一步完善,灾害预警和灾情评估向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迈进,全年下拨救灾资金1.6亿元,发放灾民救济卡81.3万张,重建和维修倒塌、损坏房屋6.6万间,有效地保证了200多万灾民的基本生活。“慈善救助双日捐”和“冬衣暖人心”捐赠活动成效显著,全省共募集善款8500万元,捐赠衣物263.6万件。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稳步发展,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开始在22个县(市、区)试点,因突发事故、事件造成临时困难人口的应急救助制度也已经建立起来。这些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社会救助活动,把政府的“德政”和民间的“善举”有机地结合起来,全省共拨发救助资金19.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00多万人。
二是,拥军优抚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全省传统拥军优属活动和具有时代特色的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活动紧密结合,帮助部队解决科技难题19项,减免军人子女学费330万元。长春、吉林、四平、白山、延边等5个市(州)和图们、桦甸等18个县(市),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效缓解了他们的治病困难。“在乡老兵安居工程”投入资金8253万元,帮助5823名老兵新建住房13845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以稳定为前提,加大了改革力度,全省自谋职业的3100人,安置到非公有制单位的4152人;同时,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400多人,初步解决了历年安置遗留的问题。圆满完成了697名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三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事业有了新的进步。全省20个国办福利机构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较好地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各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到351个,成为社会化养老的重要基地。全省依托农村敬老院建设的福利服务中心已达208个,在养老助残、社会救助、医疗服务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大的影响。福利彩票发行注重抓好站点建设和宣传工作,取得了年销售9.6亿元的佳绩,比2004年翻一番,共筹集公益金1.46亿元。殡葬服务工作经过专项整治,各种收费标准显著降低,广大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是,城乡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全面总结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第三次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推动社区建设进入了完善社区功能、发挥社区作用的新阶段。活跃在全省城市社区的3780多个社区社团,承担了大量基层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任务。从去年10月开始,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为社区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并为每个社区每年解决办公经费1.2万元,增添了社区工作的发展动力。全省村民自治工作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有了新的加强。各地培育发展的5900多个农村专业协会,对促进农业生产和维护农民利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过积极工作,全省撤并乡镇141个,乡镇总数现为624个,布局更加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是,民政部门自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方面,继续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资力度,全省共投入资金2.5亿元,新建或改建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服务设施20多万平方米。这次会议表彰的2005年度18项精品工程,是这些新设施的缩影。全省还开通了“95105151”民政便民服务热线,投资230万元建设了民政信息中心,成为民政为民服务的新亮点。另一方面,全省民政系统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扩大了21项县级民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增强了民政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参与度,使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能力大幅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政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救灾款物专项执法监察被评为省直优秀执法工作。
2005年的全省民政工作,为“十五”计划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从总体上看,“十五”初期确定的全省民政工作要达到“两个升位”,即主要民政业务工作的排位逐步进入全国前列,民政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进入当地的先进行列;基础设施要实现“一个突破”,即建设一批民政示范性设施的奋斗目标,已经全面得到了实现: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率先在全国实现全省覆盖,并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向建设和谐社区,民政部为此两次在吉林省开会向全国推广经验;在国内首创的村委会“海选”引起世界关注,民政部、外交部先后安排32个外国媒体记者和美国卡特中心官员前来观摩;拥军优抚工作不断推陈出新,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享誉全国,全省军政军民关系进入最好的发展时期,民政部为此在延边开会推广吉林省经验;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对象从2001年的180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400多万人,救助资金则从7亿元增加到20亿元,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5年来全省民政部门总计投入12亿元,建成近100万平方米的民政基础设施,汇聚成包括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公益服务机构的“民政大厦”;此外,投入3000多万元资金增添的一大批现代化办公设备,从根本上改变了民政部门窘迫不堪的面貌,为社会各界所瞩目。更重要的是,在坚持高水准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涌现了一批像长春市朝阳区和长白县这样的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10月,吉林省民政厅机关还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十五”以来的5年,是全省民政工作不断创造“一流”的5年,是全省民政事业“精品”迭出的5年,也是全省民政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的5年。
回顾“十五”以来生机勃勃的全省民政工作,我们心中充满了喜悦与感动,也总结出许多成功经验和重要启示。主要的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以来的5年,正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过渡的严峻过程。这个时期,全省民政干部的思想突破了许多传统观念,从而带来了鲜活的多元发展观、变革创新观,也把全省民政工作带入了发展的新天地。二是必须紧紧贴近大局,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展开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只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民政工作才有广阔的发展前途。三是必须始终坚持高水平的奋斗目标,引领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实现新的跨越。5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盯住“打造精品,争创一流”的目标不放,保持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一以贯之地坚持下来,累计涌现“一流工作”168项,“精品工程”54项,成果十分辉煌。经过整合、创新的“打造精品,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已经成为吉林民政人的精神旗帜和特有品格,引领全省民政部门的同志敢为人先,勇攀高峰。四是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才能把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民政部门面对的首先是庞大的弱势群体,再加上急剧增加的工作任务和人员少、经费缺等矛盾,要求工作队伍的素质必须很高。全省各地的民政干部,就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他们中有全国“孺子牛奖”获得者王彦这样的民政局长,也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栾世敬这样的民政助理员;有高扬的社区旗帜谭竹青这样的居委会主任,也有姜云霞这样待孤儿如亲人的模范教师。他们的艰辛工作与不懈奋斗,不仅感动了吉林大地,也感动着全省人民,是吉林民政人的骄傲。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创造辉煌业绩的全省民政先进人物和所有干部职工,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的主要任务
从2006年开始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把我们带进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未来的5年,是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非常重要的时期,是经济和社会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攻坚阶段;这一时期科学发展观成为发展的主旋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建设和谐吉林成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总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民政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处于更加重要和优先发展的位置,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将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在民政工作领域的广泛应用也将会大大提高“民政为民”的效率和水平。可以说,民政工作既面临着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存在着新矛盾、新问题的严峻挑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必须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必须建立抢抓机遇的意识,必须增强加快发展的决心,必须坚决乘势而上,实现全省民政工作的更大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全省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深化改革,着力创新,全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乘势而上,再展雄风,发展一流的现代民政事业,为更快更好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吉林贡献力量。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规划意义重大。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都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着力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民政工作。
1.大力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上下功夫。
民政部门所承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工程,省政府把它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全力抓好。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将召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会,主要议题是按照“十一五”规划增长幅度和发展规模的安排,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出相应规划。同时,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支出,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覆盖。
要突出抓好农村低保工作。这项制度刚刚全面建立,急需下大力气加强。工作重点要放在地方匹配资金到位上,保证随着省救助资金额度的增长而增长,以增加资金总量,提高补差标准。今年的资金量和补差标准,要在保证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加强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抓好新老低保制度的并轨衔接工作,完善申请程序,科学界定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落实五保供养经费,保证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对象不低于1200元,使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
要切实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各地应保证各级政府配套的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年均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8元,分类施保对象人均每月不低于92元。全面建立城市低保审批听证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办“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严肃查处。大力加强城市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完成省与各市(州)、县(市、区)的网络连接,50%以上的街道实现低保专项网络联接。强化低保救助功能,对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省政府已批准今年增加9000万元资金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把它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地完成好。必须强调,城市低保资金不准用于走访慰问,不准用于农村,不准用于解决企业问题,地方匹配资金不准虚列,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要抓紧健全城乡大病救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的步伐在加快,必须积极跟进。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特别应当指出,医疗救助资金要当年用完,不得结存滞留。认真贯彻民政部救助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解决实际救助中的法律盲点问题,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实施保护性救助。省将建立未成年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有条件的市(州)、县(市)也要建立。
2.大力创新农村民政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迈大步。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总纲领,也是做好农村民政工作的总抓手。各级民政部门都要紧紧围绕“后农业税时代”农村公共服务全面提速的迫切要求,都要抓住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有利时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全面创新农村民政各项工作。
以福利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建立农村民政工作的发展平台。依托农村敬老院发展福利服务中心,是全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创新工程,已经纳入全省“十一五”规划和省政府2006年度工作重点,要像抓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那样大力度推进。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的设置,要按照一个乡(镇)一个的格局安排,以便有效发挥辐射作用。各地要把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好预算资金,实行省、县(市、区)配套的筹资办法,县(市、区)不匹配资金的省里不给予支持。县(市、区)福利服务中心建筑规模要在4000平方米以上,乡(镇)要在2000平方米以上。从农村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福利服务中心的发展方向,在传统敬老院的基础上,努力拓展它的服务功能。特别是要完成每个乡镇安排2至3名分流人员到福利服务中心工作的任务,最终实现由福利服务中心承载五保供养、低保管理、优待抚恤、大病医疗救助、发展专业协会等农村基层民政工作的目标,在全省普遍建立起推进农村民政工作的新平台。
以“管理民主”为目标,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推进民主管理,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各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省委、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挂帅的全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各地要参照这个模式,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地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今年下半年,召开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高全省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以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途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按照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提出的“培育造就新农民、建立健全新机制、培育发展新组织”的要求,进一步放宽政策,探索建立资金、政策扶持的有效渠道,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协会,做到乡镇必有,村村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同时,大力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而又急需的行业协会。
变“输血”为“造血”,创新救灾救济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化救灾能力,提高科学化救灾水平。建立灾民自救、单位包保、社会互助、政府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倒房重建当年竣工、当年入住的工作制度,确保灾民的衣、食、住、医不发生任何问题。对连年受灾不适于居住的地区,探索实行居民整体迁移的救灾新措施。落实国家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要求,地方匹配资金必须达到国家拨款的50%。完善救灾资金发放程序,坚持“四联单”制度。重视救灾储备中心建设,省要有规划,分区域地抓好几个重点地区。
3.大力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上求突破。
从促进地方生产力发展和部队战斗力提高着眼,立足抓好大项目、采取大动作、争取大效益,推动全省拥军优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拥军工作要继续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适应形势的需要,要以“双支”工作为重点,深化科技拥军活动,推广文化拥军、民营企业拥军、社区拥军的经验。以全省边防驻军为重点,积极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系列活动,形成军民共建千里边防线的新气象。加强对拥军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为部队广大官兵排忧解难。
优抚工作要以提高广大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水平为主线。大力推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以及经济状况较好的县(市),全部实行这种优待办法,今年年底前所有的县(市、区)都要出台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在乡老兵安居工程”,积极筹措建房资金,自然减员的优抚事业费除部分投入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外全部用于建房,确保安居工程圆满完成。抓住转移支付资金一定三年不变的有利契机,重新测算义务兵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保证达到政策规定的标准。
安置工作要在稳定的前提下推进改革。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广延吉、桦甸、抚松的经验,通过地方财政拨款、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办法建立安置保障金制度,走安置货币化、就业市场化的路子。年内自谋职业率争取达到40%。用好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政策,积极通过这个渠道安置退役士兵。注意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能,积极主动地进行疏导,妥善处理好上访问题。
4.大力提高城市民政工作水平,在国企改革和棚户区改造上作贡献。
近年来,全省城市民政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丝毫不能松懈。要适应国企改革、棚户区改造以及老龄化需求加大等新形势,进一步做实做好。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要坚定不移地沿着构建和谐社区的方向,搞好社区服务和家政服务,大力完善、充分发挥社区的服务功能。这是继全省社区硬件建设完成后,推动社区建设“由硬变软”的新工作导向。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主题月活动,树立一批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和谐社区典型群体,引导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免除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奉献在社区岗位。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社区管理的良性互动。推进社团进社区工作,使其成为丰富社区活动、壮大社区实力、推进社区发展的新生力量。以服务居民为重点,以民主自治为方向,充分发挥社区的社会管理功能,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社区活动,进一步从社区性质、社区职权、社区服务、社区设施等方面规范社区建设工作。研究社区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问题,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广泛开展学习谭竹青活动,让这面旗帜飘扬在所有的社区,提高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德政工程”,将在三年内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这项工作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居住在棚户区的大多是城市低保户,是民政工作对象。抓住棚户区改造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解决好成千上万户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跟进,热情服务,摸清低保户和其他民政工作对象的底数,制定相关政策。对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该临时救助的要及时救助,保证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全省目前共有60岁以上的老人321.1万人,老龄化的加速要求社会福利事业必须在社会化的轨道上更快发展。紧密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切实做好孤儿和孤老福利机构建设,落实和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集中财力建设好省孤儿学校和各地福利机构。目前,省民政厅正在积极争取将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全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申报资金达14.4亿元。各地也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贯彻国家17部委关于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争取发展福利事业的项目和资金,新建一批城市福利服务设施,改建一批原有的福利服务设施。地级以上城市都应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条件具备的县级市也要建立儿童福利服务中心。研究制定“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地兴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抓好全国养老示范试点长春市绿园区的工作,及时向全省推广好的经验。
5.大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上创佳绩。
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认真落实民政部启动的5年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着重抓好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和建设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县活动。将界线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议事日程,尤其要将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继续深入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吉林省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开展殡葬服务单位“达标创优”活动。评定全省公墓等级,实现对全省经营性骨灰公墓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全省农村乡镇骨灰堂建设步伐。倡导厚养薄葬新风,禁止封建迷信丧葬活动。
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网络化进程,年内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热情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开展评比活动,发挥文明窗口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6.大力增强民政物质基础,在发展能力上求提高。
公共财政投入、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捐赠,是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三大支柱”,要千方百计地继续做大做强。
一要不断争取财政加大投入。紧紧抓住制订“十一五”规划的契机,争取将民政重点工作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确保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遵循第三次分配中城市反哺农村的客观需要,争取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将更多的财政资金向农村民政事业倾斜,促进农村民政事业大发展。
二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去年底召开的中华慈善大会指出,我国的慈善事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要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全面激活慈善事业的生命力。根据会议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精神,今年召开全省慈善大会,拓展慈善捐助发展空间,扩大宣传与合作,推进慈善发展。同时,大力倡导互助风尚,动员社会力量,继续搞好“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全面发展。
三要抓好福利彩票发行。继续高扬公益旗帜,秉承“扶贫、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尽量筹集更多的公益金。坚持诚信至上,扩大社会宣传,为彩民提供更全面、更周到、更便捷的服务,争取更大的效益。
在抓好上述六个方面重点工作的同时,要按照《2006年度全省民政业务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抓好福利企业管理、军用饮食供应、涉外收养管理、信访接待、人事教育等工作,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三、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的几点要求
切实做好2006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全省民政工作,当务之急是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第一,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发展脉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国企改制、发展县域经济,这些都是今年全省工作的重点。各级民政部门要认清形势,围绕大局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争取将民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总盘子中,在为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谋求民政工作的新发展。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把今后5年民政事业的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确定下来。
第二,认真抓好各项重点民政任务的落实。今年全省民政工作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都已经明确,下步工作主要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紧盯重点工作,精心筹划,牢牢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一项工作目标确定后,要紧紧抓住不放,不收到成效决不放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今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关键环节包括民政资金的问题,基层民政机构与人员的问题,法规、政策的问题。这些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都要逐一深入研究,攻关克难,保证各项工作在正确的政策指导下不断取得进展。
第三,努力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民政部门自身能力建设始终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把各项民政业务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建立协作制度,积极建立民政系统上下左右联动,合力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机制。实施立体推进的工作方式,理论研究、政策法规、工作典型、舆论宣传齐头并进,积极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符合实际的考核体系、确定各项任务的量化指标,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民政干部和每个工作环节。努力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深入研究一些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用关键环节的突破和主要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工作的发展。切实加强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培训,分层次认真抓起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现代化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通过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民政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会同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对基层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以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真正做到“满意在民政”。
同志们:
2006年的全省民政工作,已经在玉犬迎春的热烈氛围中拉开了帷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履行好“为民解困”的职责,上下一心,开拓进取,书写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