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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厅长:张晶
 
 
在省民政厅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暨开通民政便民服务热线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朱克民

(2006年1月10日)

  同志们:

  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以及政务公开的社会监督工作,我厅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队伍,并设立了全省统一号码的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即95105151。今天,我们邀请在长的部分义务监督员和在长的新闻媒体,召开一个既是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座谈会,也是一个把民政厅这方面的工作公之于众的新闻发布会。省纪委一室李俊臣副主任、省政府整治软环境办公室监督检查组组长李世俊同志也应邀参加了今天的会议。在此,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和全体民政厅工作人员,向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谈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民政厅的职能和工作情况

  吉林省民政厅作为省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四个大方面的工作、包括20多大项业务和70多项具体工作职能,厅机关有13个处(室、局),下辖15个事业单位。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900多名。工作职能从四个大方面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这是民政部门当前任务量比较大的业务,几乎占民政工作的“半壁江山”。社会救助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捐助等8项业务;社会福利主要是城乡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包括城市的福利院、老年公寓、精神病院,农村新兴的福利服务中心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社区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主要包括优待抚恤、双拥工作(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军供工作。第四方面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主要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收养、行政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政部门地位与作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不仅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职能庞杂,任务繁重。上面提到民政工作职能包括4大方面、20多项,具体还可分出70条小项业务,而且许多业务关联度不强,体现出职能庞杂的特点。因此,任务也变得十分繁重。全省民政工作对象涉及全体城镇居民,直接服务对象就达400多万人,主要包括:正常年份需要救济灾民在200万人左右;城市低保对象13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4万人;五保供养人员6.8万人;在乡重点优待抚恤对象10万人;社会福利单位的服务对象近1.3万人;需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近2万人等。同时,全省1439个社区居委会和9365个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指导,50个救助站的管理,3723个法人社团和586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与管理等等,工作量十分繁重。

  是工作领域不断拓宽,职能不断增多。近几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后,民政部门承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任务大幅度增长,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全省享受城市低保救助仅7.5万人,发放低保资金6964万元;到2005年底,全省低保对象增至136万人,发放低保资金达10.69亿元,分别增长了17倍和15倍。2000年,农村特困户救济只有6.5万人,救济金总额不到2000万元。2005年,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后,农村低保对象达54万人,发放低保资金1.1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8.3倍和5.5倍; 2000年以前,福利彩票只有现场即开型一种,1999年销售额1亿元。2000年电脑福利彩票开通后,2005年全省福利彩票销售突破9亿元。从这些数字的变化,可以看出民政工作职能的不断拓展和任务不断加大。

  三是工作对象贴近百姓,以基层的困难群体为主。民政工作对象以社会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为主,是通常所说的“最可怜的人”。传统的民政对象被称为“盲、聋、哑、痴、呆、傻”,实际这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门。除此以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每年遭受自然灾害的灾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低收入贫困群体。这些人员都生活在城乡最基层的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通常把民政称为“第二政府”,朱德曾说过“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 这些都说明民政工作历来和群众的生活贴得很紧。

  近年来,民政厅党组围绕“打造精品、争创一流”的发展思路,提出了构建“五个体系”、达到“两个升位”、实现“一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五个体系是完善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体系、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有力的优抚安置体系和规范的社会行政管理体系;两个升位是主要民政业务工作的排位逐步进入全国前列,精神文明建设进入先进行列;一个突破是争取3-5年内形成一批民政示范性建筑。经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我省民政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

  ——在城市社区建设方面。全省利用两年时间,累计投资4.6亿元,新建、改扩建及通过其它方式解决了平均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用房1439处,实现社区基础设施全省覆盖。自200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三次社区建设会议,国家民政部先后在我省两次召开会议,推广我省经验。

  ——在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贫苦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了救灾、五保供养、优抚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规范了慈善捐助制度,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领域不断延伸。2004年我省投放救助保障资金已达13.5亿元, 2005年又提高到15亿元,惠及全省近400余万困难群众。

  ——在双拥和优抚工作方面。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首创了科技拥军、政策拥军、文化拥军、社区拥军等各具时代特色的拥军优属形式,提升了全省双拥工作水平。在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和住房难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村民自治方面。我省在全国首创了“海选”的制度。去年又圆满完成了全省9365个村委会的第六次换届选举工作,美国卡特中心到我省考察,称这是他们“看到的最好的选举”。

  ——在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方面。在全国最早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城市社区群众性社会团体的意见》,在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城市社区社团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殡葬管理和婚姻服务方面。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各地医院的太平间239个,建立多功能的殡仪服务中心41个,切实加强殡葬行业管理和整治,形成了全省殡葬管理工作的新格局。在全国较早开展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妥善解决了婚姻登记机构的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问题,提高了婚姻登记服务的水平。

  除此以外,优化乡镇布局,地名公共服务,行政界线勘定和界线管理,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等,许多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这些都是我们民政部门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应该做好的工作,向大家介绍一下,目的是让大家对民政工作有个大致的了解,以便于根据民政部门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方面,介绍一下我们健全义务监督员队伍的想法

  虽然我们在某些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令群众不满意、亟待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和提高的地方:一是部分民政干部职工履行职能所必备的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思想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部分民政干部对民政对象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三是个别民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较差,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问题。

  为加强全省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在2001年,省民政厅就从社会各界聘请了45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义务监督员。前些天因病去逝的被广大人民群众亲切称为“小巷总理”的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谭竹青同志,就是我们民政厅的义务监督员之一。正是许多像谭竹青同志一样的监督员们,给我们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促使我们更好地做好民政工作。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的监督员变化较大。因此,我厅决定通过进一步健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把社会监督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前一段时间与各省直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调,现在我们已重新调整和聘请到64位义务监督员,其中有来自省直各部门13名同志,有来自全省各地区的民政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街道社区干部、基层民政助理以及民政工作对象代表等51名同志,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以今天到会的为例,参加会议的有省直部门的同志,理论政策水平相当高;有来自人大的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比较强;有来自基层的街道、社区和村委会干部,熟悉了解基层的工作;还有最普通的群众代表,是我们民政工作的直接服务对象。大家可以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对民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民政工作进行监督,对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省民政厅对监督员工作十分重视,厅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监督员队伍绝不能虚设,要切实发挥作用。为此,我们有这样几个想法。一要为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近期,我厅将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下发一个通知,对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义务监督员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提出一些要求,特别是要为义务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在一些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要征求和听取监督员意见和建议;一些重要活动和会议邀请监督员参加,及时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和发放材料,以便他们了解重要民政工作部署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监督员参与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参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参与民主评议;不定期地发放征求意见卡、组织问卷调查等活动,支持监督员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监督工作。等等,通过多种形式,保证义务监督员对民政部门工作实施监督。我们会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各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要建立健全监督员工作机制。民政厅义务监督员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聘任制度、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处理答复等配套制度,推进这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义务监督员兼职工作的特点,建立高效的情况反馈制度,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传递的群众意见,我厅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声、件件有着落”。属一般问题的,有关部门应在半个月内反馈处理结果;属复杂疑难问题的,在一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是欢迎义务监督员大胆实施监督,多提意见和建议。为保证监督渠道畅通,我们专门为每名监督员印制了《吉林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建设、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工作手册》,里面详细提供了民政厅总体工作职能、厅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及联系电话、厅属事业单位职责及联系电话、各位厅领导的办公电话以及我厅开设的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以及我厅的网址,以方便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另外,我们近期就要向全省民政系统发出通知,把监督员名单下发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监督员持聘书和手册可以直接到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各位监督员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网络或直接到省厅反映等形式,加强与省厅的联系,及时反映掌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热情地欢迎大家为我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三个方面,介绍一下设立民政便民服务热线的有关情况

  为强化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宗旨,向社会广泛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流程及服务受理,接受投诉建议,提高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水平,及时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民政厅决定设立全省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95105151(以下简称便民热线)。这条热线覆盖所有市州和县市(含双阳区)、包括省厅在内共52个点,每个点设人工座席,开通形式为自动语音及人工热线服务两种形式。目前,这个热线系统人工热线已基本开通,自动语音咨询的内容将于近期录入。大致情况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印制的宣传册,这里我从几个方面做一下介绍。

  一是关于设立民政便民服务热线的宗旨。主要是强化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宗旨,加强民政部门与服务对象的联系,促进民政政务公开、加强政行风建设和信访工作,提高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水平,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是关于民政便民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内容。主要是解答有关民政业务的政策法规咨询;受理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救助服务;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其它方面对民政部门的投诉等。业务范围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四大方面。重点是涉及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城乡低保工作、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抚恤工作、救灾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退役士兵安置等。

  三是关于民政便民服务热线的工作方式。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事项的性质和难易程度,便民服务热线采取以下工作方式:一是对于有关政策咨询和查询的问题,采取直办的方式:由“热线办”直接答复和办理。二是对需要进行调查了解的问题,采取交办或转办的方式:一般性问题,由“热线办”交相关业务处室或转到下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几个部门的重大、复杂问题,由主管厅长或厅长提出处理意见,交相关处室办理。三是对群众反映并进入相关办理程序的问题,由“热线办”负责督办,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和下级民政部门按时完成并保证办理质量。在办理时限上,我们提出:一般性的问题,办理时限不超过5 天;重大、复杂的问题办理时限不超过10天。

  在这里,我希望今天到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把省民政厅设立便民服务热线的消息向社会公布,让城乡居民群众广泛了解,特别是让困难的群众熟悉、牢记这个号码,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及时向我们反映和提出,我们将尽快完善这一系统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将奉行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宗旨,尽职尽责,把各项为民服务的工作落实到广大服务对象特别是困难群众身上。

  谢谢大家!


来 源: 作 者: 撰写时间:2006-01-10 16:37:04
发布人:zhangd 附 件: 发布时间:2008-08-26 23: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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