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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0日,李学举部长听取了民政宣传工作座谈会筹备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民政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
新形势下民政宣传工作十分重要,是传播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社会了解民政、关注民生的重要窗口,是反映人民群众心声、汇集社会智慧和力量的重要平台。做好民政宣传工作,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职责;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有利于争取党政领导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增进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民政事业的理解和协同,赢得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要进一步体现民政宣传的时代性。深刻把握当今中国的社会脉搏和时代潮流,深入宣传民政部门的新理念、新行动和新成就,广泛传播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有力促进民政事业的新创造、新发展、新跨越,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提升新水平。
要坚持探索民政宣传的规律性。把握民政工作多元性和统一性的辩证关系,研究整体民政工作的共同规律和单项民政业务的特殊规律,把对民政工作的综合宣传与单项业务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品牌”带动,推动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
要不断增强民政宣传的创造性。民政需要宣传,宣传需要典型,典型宣传需要策划,各项民政宣传工作都需要通过策划来有力推动。既要加强正面报道,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效应,又要虚心接受和正确对待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既要争取社会媒体更多地宣传民政工作,又要发挥好民政部门自身媒体的宣传功效;既要充分运用好报刊等传统宣传工具,又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作用。要整合好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资源,不断提高民政宣传的水平和效益。
各级民政部门都要重视和加强民政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民政宣传服务大局、树立形象、引导舆论、沟通大众、推动工作的特殊优势和有效作用,为加快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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