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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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努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时间:2016-01-21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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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长春市宽城区获批全国第三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承担“三社联动”探索实验任务。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我们坚持边调研边实践,边推进边总结,坚持政府主导、项目运作、整体联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媒介,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工人才的支撑作用,“三社”之间初步呈现出功能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共同促进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

  一、打牢基础,为“三社联动”创造条件

  社区有阵地、社会组织有能力、社工队伍有人才,是“三社联动”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们在夯实基础上狠下功夫。

  一是不断加强社区建设。从2012年至今,全区累计投资1亿多元,通过政府购买、开发商提供、出租房回收等多种方式,将57个社区服务用房面积均提升至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千米社区超过一半。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布《社区建设二十条》,要求90%以上面积用于居民活动。每个社区均设立社工站,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进驻和开展活动。二是努力培育社会组织。成立了宽城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对直接为居民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零门槛”登记,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和社工人员创办社会组织。目前全区登记及备案社会组织603家,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三是积极培养社工人才。一方面大力实施社工素质提升计划,培育本土型社工领军人物。区财政为考取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的社区工作者每人每月给予100元和200元职称补贴。另一方面实施社工人才引进计划,引进香港理工大学社工硕士许围卡和本土资深公益人士蒋鹏,领办了“康乐老人快乐行”等一批龙头项目。项目推进坚持专业社工做示范,社区社工全参与,全区122名社工人才都进入不同项目,社工从业人员实现由粗放型向专业化转变。

  二、项目牵引,为“三社联动”增添活力

  一是编制购买服务目录。为使“三社”真正能够联得上、动得好,我们推动出台了《宽城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方案》,将居民的多元需求编制成目录,分成4大类26小项,引导社会组织以承接服务项目的形式深入社区开展工作。2015年投入资金30余万元,购买“一老一小一难”“家庭网络中心”“农民工子女关怀”等8个项目,受惠群众近万人。二是明确购买服务资质。对全区19家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明确规定3A级以上资质方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此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政府购买服务的效果。公平的竞争环境,增强了区外社会组织进驻我区的吸引力。最近,中国壹基金吉林省独家合作伙伴吉林省华益志愿者协会开始与我们接触,有意进驻我区。三是厘清职责界限。我们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进行项目设计,特别突出了“三社”职能的界定,明确社区负责统筹协调配置资源,管理评估项目服务效果;社会组织负责整合居民服务需求,挖掘社区资源,设计和执行服务项目;社工负责起草专业服务标准,规范项目运作,为社区工作者提供专业指导。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节约了服务成本,提升了服务效能。

  三、跟踪服务,为“三社联动”提供保障

  一是做好服务评估。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设计和开发社区服务项目,在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需求评估,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服务对象等多方反馈机制,及时调整服务项目方向,满足社区和居民动态化需求。二是实施全程监管。民政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订立、服务费用拨付、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和验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效果。2015年,我们发现1个项目未履行购买合同,存在一定问题,及时给予终止。三是加强协调指导。民政部门与“三社”是合作伙伴关系。民政部门的责任是立好规矩、搞好协调、加强指导,不介入项目具体运行。2015年,我区执行中央财政100万元的“康乐老人快乐行”项目,应“三社”请求,民政局多方协调,项目执行范围从最初7个社区拓展到38个社区,3万多名老人受益。在中央项目验收时,获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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