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 综合报道

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

来源: 日期:2016-12-05 【 字体:

 
 
  

  201611月22日,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

  会议通报了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情况。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0.5%,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40757人,占81.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187人,占2.3%;无人监护的1374人,占3%;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6790人,占13.4%。有12448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下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长春、四平、松原、通化四个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占全省总数的72.9%

  会议总结了我省前一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2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6月份,省政府批准建立了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9月份,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34号),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了关爱保护制度。目前,在圆满完成排查摸底任务的基础上,全省已经初步构建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了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此次会议召开前,省民政厅对相关内设部门职能与民政部进行了对口调整,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统一归口到社会事务处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和指导,并在2017年福利彩票基金使用计划中列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资金。

  会议对我省“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会前,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我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611月至2017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有六项主要任务: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16年11月至12月;第二阶段是集中行动阶段,时间为20171月至9月,各地进一步排查核实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边排查边落实关爱保护措施,对重点难点对象和问题划分责任,逐一落实解决措施,建立工作台帐,确保不漏一人。第三阶段是巩固深化阶段,时间为201710月至12月。

  省政府副省长隋忠诚同志就加强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坚持不懈地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社会的迫切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我们党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的高度,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抓好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要突出解决好监护缺失问题。这是当前关爱保护工作的首要环节。要依法指导和监督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强化监管和干预,教育警示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要落实救助保护机制,乡村两级组织、公安机关、教育医疗机构、民政救助和福利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强制报告信息和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调查评估、救助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做到留守儿童监测全覆盖。要突出加强安全保护,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加强课后、周末、寒暑假等时段校外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预防和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要突出强化工作合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必须统筹调配各方力量,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民政部门的牵头责任、教育部门的主阵地作用和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综合运用各方资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四是要突出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多方筹措并落实保障资金,通过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用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资金。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在流浪救助机构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牌子,购置和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为实施救助和关爱保护创造条件。要强化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同时,探索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等途径,充实关爱保护工作力量。通过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五是要突出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注重宣传报道关爱保护工作先进典型,动员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吉林省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乔恒,以及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延边州政府、农安县政府、伊通县政府分别在会上作经验介绍。省教育厅、公安厅、团省委、省妇联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就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发言。

 

 

  • 网站主办单位:吉林省民政厅 | 传真(fax):0431-89152136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 |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吉ICP备2022008240号 | 网站标识码:2200000048 | 吉公网安备 22010602000280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