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边州民政局
近年来,延边州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和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社会救助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合理诉求,全州信访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多年无群体访和越级访事件发生。
一、落实落细政策,注重源头“消”访
一是强化精准认定。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8个县(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街道),有效分离确认职能和监管责任;定期修订完善行业评估标准,确保收入精准核定和资金精准发放;综合运用省州县三级比对平台,线上发现,线下核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多措并举,“看、访、查、核”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监管更加到位,识别更加精准、进出更加有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不公平、不公正”引发的信访问题。二是强化公开公示。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公示栏、自媒体等,以县市为单位,统一公示点、统一公示栏、统一公示文本,公开救助政策、申请程序、保障对象信息、举报电话等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打造阳光救助、诚信救助、满意救助。三是强化监管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州县乡三级协同、分级负责制,全州设立“一门受理”窗口92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村(社区)协理员1284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政策双落实。
二、压实压紧责任,强化规范“处”访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领导包案+专班推进”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临期提示提醒、到期催办督办、逾期问效问责”措施,压实问题属地责任,对州级以上信访事项,坚持乡街调查、县市审核、州本级把关,充分做到上下“一盘棋”。二是完善举报机制。印发实施《延边州社会救助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办法》,从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督办、审核结案,到信息报告、现场劝返、责任追究、立卷归档等都作出具体规定,切实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州本级及各县市畅通社会救助“信、访、网、电”等多个渠道,热线电话全部归并到12345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三是完善网格机制。充分利用基层网格优势,积极发挥“三长”作用,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主动摸排矛盾纠纷隐患,在“两会”“两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信访人由民政、信访两部门双向备案,做到苗头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小案不出县、大案不出州。
三、转变服务方式,突出主动“化”访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施领导包片、干部包点,围绕“了解情况”“解释政策”“解决困难”,由“坐等上门、被动处理”向“下沉一线、主动介入”转变,组织动员各级社会救助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核查排查,倾听呼声,对排查出的纠纷问题定人、定案、定责,包调处、包稳控、包疏导,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当事人就地稳控,突发问题就地解决。二是变全面接访为重点探访。坚持“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的原则,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对各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重点信访件和信访人,深入上访人所在街道调查了解,持续跟踪其生活动态和信访动向,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对于各级处置信访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保护个人隐私和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下,由州本级通过一定方式在县市之间进行交流。三是变信访办理为信访服务。坚持依法信访、依法接访,面对信访不回避、不退却、不推诿,接访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在先、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五个一工作法”,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闹访”“缠访”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做到不脱离法律轨道,不破坏法律原则,有效减少了重复访,控制了越级访,降低了信访总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改革创新,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守住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