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民政局
近年来,吉林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深化民政执法改革为切入点,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点,以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建设保障能力。
一、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强化民政执法组织保障
为提升民政执法能力水平,有效回应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吉林市在原殡葬管理处基础上,对全市民政执法职能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吉林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承担市民政局所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历史上首次建成了市级民政综合执法队伍(支队共设有综合法规科以及社会事务、养老救助地名、社会组织执法大队四个机构,核定编制20人)。支队成立后,我们通过系统内部推荐和全市公开招聘方式,组建了由十余名精干力量组成的执法队伍,平均年龄34.7周岁,全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除综合岗位外全部取得了执法资格。秉承“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对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人员到北京市民政局专题学习执法案件立卷归档、编制执法文书电子档案等经验方法,定期邀请市司法局、市法院富有执法经验的专家到支队授课,组织模拟办案和跟队办案等实战培训,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在短期内得到了快速提升。
二、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民政执法制度保障
着眼加强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出台执法制度50余项,建立了一套以民政行政执法流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法格式文书、执法工作制度等为核心的执法制度体系,为民政执法工作提供遵循。其中,《吉林市民政局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规定(试行)》等三个文件,从制度上明确了执法支队、局相关业务处室在涉及执法时的职责,确定了民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责任和流程,厘清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充分利用《民法典》颁布的有利契机,组织各业务领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加强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必备、急需的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民政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民政执法质量保障
聚焦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机构、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把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作为整治突出问题和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共受理投诉举报61次,办结率100%;立案调查109件,结案66件(社会组织领域53件、慈善领域2件、殡葬领域11件)。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建立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和异常名录,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专家库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机制作用,借助“双随机、一公开”与年度检查等手段,主动发现了一批活动异常的社会组织;通过督导换届、责令更换负责人等方式,督促一批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坚持引导注销登记与撤销登记并重,清除了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去年,依法处理了两起个人不具备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旧衣物的违法行为,清理募捐箱1200余个、收缴公开募捐旧衣物900公斤。在社会救助方面。2021年,发现“郑某某在2010年以智力二级残疾为由办理残疾证,享受低保政策”存有疑点。经过多次深入走访、调取大量证据,确认了郑某某智力正常,涉嫌骗取社会救助资金9.7万元,现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力地打击了“骗保”的不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在养老机构监管方面。围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和执行、疫情防控等重点内容共开展近百轮排查,实现了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全覆盖;针对排查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推动立即整改,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在殡葬管理方面。2020年开始,我市实行城区“禁烧”,执法支队充分发挥了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作用,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运输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不法行为给予了坚决打击,祭祀高峰时期大街小巷遍地兜售和焚烧冥纸冥币的现象基本杜绝。
下一步,吉林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福春副省长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先进做法,坚守初心、再接再厉,在放管并重的监管转型中求创新,在动真碰硬的执法实践中求突破,全力推动吉林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