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要求,破解城市社区治理短板,四平市民政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和省民政厅部署上来,切实将推进“社工岗”改革、落实“社工岗”政策作为构建基层治理格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政权建设的有效载体,迎难而上,聚力攻坚,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全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一、高位推动,牵住社区治理“牛鼻子”
“社工岗”工作部署以来,四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有力抓手,积极推动。具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有序推进“社工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政策制定到位。认真领会省相关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工岗”人员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级绩效薪酬制度“三项配套措施”,建立完善了“1+3”政策体系,有力地指导了各地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举措到位。对社区人员类别、“两委”成员数量、居民户数、网格划分等情况进行了一次详尽的摸底调查,核定了“社工岗”数量,形成社区“社工岗”配备明细表,做到了人员底数清、编配职数清、缺额职数清,为“社工岗”工作开展打好了基础。
二、上下联动,奏响人员选配“进行曲”
在推进“社工岗”改革工作中,坚持科学设计、上下联动,采取全市“一盘棋”方式积极稳妥予以推进。突出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试点先行。按照“试点—总结—推广”三步走“施工图”,以“试出特点、试出效果、试出经验”为目标,在铁西区先行试点,为全市提供了可学可鉴可用的“实战经验”。二是坚持科学设岗。依据各社区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人数,3000户以下社区设立10人“社工岗”,超过3000户的,每增加500户增设1个“社工岗”,全市5个县(市)区113个城市社区,共设“社工岗”1473个,同时建立社区工作者信息库,精准管理。三是坚持严格选配。按照资格条件、转入程序,对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人员,依规转入890人。按照新聘人员“逢进必考”原则,县(市)区民政、组织、人社部门面向社会联合招聘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67人。目前,全市1473个“社工岗”已配备1157人,配备率达到78.5%。
三、规范管理,打造四平特色“新样板”
“社工岗”配备是基础,加强管理发挥效能才是关键。为此,重点做到“三抓”。一是抓体系建设。作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六有”(即:管理有制度、进出有通道、素质有提升、履职有目标、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为目标,积极构建社工职业体系,激发职业活力,让“社工岗”人员有劲头有奔头。二是抓制度建设。出台《四平市“社工岗”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件,形成了由岗位职责、选任招聘、工作待遇、发展空间、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考核评议、解聘退出构成的“工作链”,强化社区工作者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三是抓日常管理。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各县(市)区创新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措施,建立“五统一”(统一身份、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待遇、统一考核)的管理机制,“社工岗”人员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严格控制上级机关借调、抽调“社工岗”人员,强化了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保障,畅通事业留人“直通车”
落实相关政策待遇,留住社工人才,是保障“社工岗”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在这方面,我们重点抓好“三个待遇”落实。一是落实薪酬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等级序列,2020年10月,我市5个县(市)区对所有“社工岗”人员完成了工资核定,执行4869元标准。尽管各地财政压力较大,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主动争取,直接向党政“一把手”汇报工资报酬,目前已经全都兑现。二是落实福利待遇。绩效考评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由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差异化发放,不搞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模式,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奖勤罚懒、形成激励,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待遇,调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主动性。对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师资格的,每月分别给予200、300、400元职业津贴,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干劲。三是落实发展待遇。为解决社区工作者“出口”不畅问题,2020年,有28个街道事业编、2个街道行政编制面向社区书记进行了定向招录,打通了社区工作者职务晋升通道,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事业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劲头。
虽然我市“社工岗”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录方式、畅通晋升渠道、落实待遇保障等方面持续用力,建立一支真正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