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综合报道

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1月18日,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7年民政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景俊海的重要批示,民政厅组书记、厅长乔恒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7年全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统筹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加快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根本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  

  会议明确,2018年全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目标,全力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五化统筹”,全面实施幸福养老、幸福帮扶、幸福社区建设、幸福便民、幸福公益“五大民政幸福工程”,不断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能力、基层基础工作“三个有力提升”,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在全面落实“五化统筹”“五大民政幸福工程”“三个有力提升”总体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八个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开展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稳步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落实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工作,确保站外托养人员安全。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着力抓好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和建立梯度救助模型两项试点工作,更好满足特殊困难群众需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建设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平台,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居家养老紧急救援试点和城市居家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试点。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养老服务大院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支持各地探索邻里互助、集中托养、志愿服务等农村居家养老模式,以满足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四是提升相关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为孤残儿童提供兜底医疗保障,持续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加强高等院校录取的孤儿助学工作,保障好孤儿受教育权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行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激发慈善事业发展活力。促进福彩销售实现稳增长,提升资金筹集能力。  

  五是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每个县(市、区)按照社区总数10%比例推进“幸福社区”示范建设。举办“健康生活·悦动吉林-幸福杯”社区风采秀评选活动。按照村总数25%的比例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继续深化社区协商,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协商。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保障体系和“三社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社区社工服务站建设,加强本土社工专业人才培养。  

  六是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抓好部队官兵“三后”问题联动保障机制落实。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面推进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开展“订单、定向、定岗”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充分就业。加强军地在救灾、扶贫、养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七是增强优质高效公共服务供给。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出台《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工作改革的意见》,鼓励和支持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持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  

  八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下大力气加强各级民政机关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会上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长春市民政局、原市民政局、梅河口市民政局、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原市宁江区民政局、化市民政局、安图县民政局作经验介绍。各市()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民政科科长,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厅机关正、副处长,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