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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安图县民政局发言材料: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 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2017年,安图县立足助力脱贫攻坚、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从统一评估标准、强化对象管理、统筹救助资源入手,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紧密衔接,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推进两类对象认定标准有效衔接,实现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核算标准全县统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定期研究会商,合力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县委、县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和专项扶贫联席会议先后召开多次各层级会议,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文件14个。针对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范围及核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我们从两项制度各自目标出发,明确了相关政策标准。在收入核算范围上,扶贫部门将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补助性收入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核算范围,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兜底脱贫作用。在其他项目的收入核算标准上,在县政府主导下,由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农业局、畜牧局、物价局、工商局、统计局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多轮征求意见、协商,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2月6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安图县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办法》,统一了评估标准,完善了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政策,提高了两类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二、推进两类对象管理有效衔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积极协调扶贫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安图县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县、乡、村三级民政工作力量,对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开展了核查排查专项行动,涵盖了农村所有贫困对象,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逐村逐户核查,全力确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人员全部应保尽保,符合扶贫开发政策人员全部应扶尽扶,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保障其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核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低保对象6251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28人的61%。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1414人中,患病4947人,占43.3%;残疾人2937人,占25.7%;60周岁以上老年人8507人,占74.5%,农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老致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目前,实现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信息共享,定期进行台账比对、信息比对,将比对中发现的问题与扶贫部门互相通报,及时处理,确保了人员信息的更新及时、准确完整,做到底数清、责任清、动态管理、信息互通。 

  三、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的有效衔接,切实兜好农村贫困对象基本生活 

  为解决贫困家庭实际困难,我县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慈善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各项救助政策有效衔接。一是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参照省里确定的“两线合一”指导要求,2017年4月,我县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300元提高到3600元,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条件和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和“补差式救助”。2017年,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764户、115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0户、499人。二是医疗救助兜底一批,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2017年,共资助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新农合20554人,支出210万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施直接医疗救助2277人次,支出133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227人次,支出49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兜底一批,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问题。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人口及时实施救急难。2017年累计救助农村困难群众617户、1016人次,支出9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463户、765人,支出64.8万元。四是加强慈善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定向募捐25万元,用于普光村、兴农村、安坪村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依托衣恋助学项目,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9人次,支出6.4万元;通过“阳光慈善、爱心助学”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名给予救助,支出0.8万元。 

  虽然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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