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始终坚持高站位谋划信息化工作,把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置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顺应信息化“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的趋势,构建了纵向无缝衔接、横向全面覆盖、业务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有效推动了我市社会救助事业的创新发展。
一、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不断完善互联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组织机制。吉林市始终将以社会救助为代表的民生保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对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给予了大量政策、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按比例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主动向国家民政部和省厅汇报我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情况和需求,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为我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供引领。
(二)密切配合,切实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借助“互联网+”优势,定期进行信息交流,开展部门间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社会的沟通合作,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
(三)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组建专业、稳定的运行维护团队,注重对数据备份、交换、筛选和查询环节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信息交换签署保密协议制度,通过建立专人负责、专机专用等机制,着力避免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使用安全。
二、以技术为支撑,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我们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减少环节为切入点,以缩短流程为落脚点,确立了城乡统筹一体化开发、社会救助与相关保障政策有机结合、救助信息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发动全市4个城区、10多个街道(乡镇)和40多个居(村)委会参与进来,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取得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一)整合数据资源,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积极搭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突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整合包括公安、医保、房产等10余家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并按照“互联网+”和大数据筛选方式,完成数据上传接口的改进升级,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数据资源的科学使用创造了良好的先决条件,实现了互联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网格化管理,真正改变了长久以来传统的救助工作方式,有效化解了重复救助、错位救助和救助遗漏等难题。
(二)运用新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在现有“身份证读取、活性指纹采集、高清拍摄照片”等功能的基础上,我市开发建立了社会救助移动办公服务平台,目前已进入调试阶段。基层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等功能,即时开展受理申请、入户调查、采集信息及申报材料收集等工作;区级民政部门可以利用移动终端的电子地图定位导航等功能,采用随机选取或定位等方式,抽取督查或核查对象,查看救助对象相关信息,录入督查或核查结果,并实现对工作情况的有效监督。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作保障能力。我们坚持以“互联网+民政”为工作方向,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仅今年就投入300余万元,在省内率先建成了市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大厅,内设机构增加为4个,新增加人员编制6名,建立起市级层面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开通“救助有门、受助及时”绿色通道。同时,协调市财政每年列支近百万元的财政预算,用于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目前,我市社会救助数据库中心机房接入各类社会救助相关网络专线近400条,服务器14台、存储设备4台、容灾备份设备2台、磁盘阵列柜5台、防火墙及交换机20多台。聘请运行维护服务公司选派专业人员常驻办公,全天候提供指导服务。
(四)完善人员数据库信息,增强救助服务能力。通过“互联网+社会救助”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真正做到了家庭收入核算准确、精准施救,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工作。以数据库为依托,认真开展各类申请信息数据核对工作,今年在低保、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申请审批过程中,核对数据信息1000余万条,审核出不符合条件信息150余万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对象起到了“防火墙”和“过滤器”作用,保障了救助资金的精准、安全使用。
三、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有效发挥“互联网+”的重要作用
我们始终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实现了群众由“进一扇门办一件事”到“一个窗口办所有事”的转变。
(一)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低保方面。目前,吉林市区所辖基层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化管理终端全覆盖,形成了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网络连接,实现了数据共享。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和动态调整等业务,全部实行系统内办理和监管,做到进出有序、有据可依。
(二)在医疗救助方面。吉林市区57家定点医院、110家定点药店和医后救助结算窗口,做到了网络互联互通,全部实现系统内救助结算;与医保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无需人工录入任何信息,做到了网络内、系统间自动算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目前,我市救助对象住院、患病及报销情况做到了实时查询,有效化解了报销与救助部门间的壁垒问题,杜绝了虚假住院、系统外救助等违规行为和现象的发生。
(三)在临时救助方面。将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全部通过救助信息系统进行逐层管理;救助档案中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按系统审批情况据实打印,实现了档案与系统审批完全一致,为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为有效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兜底线”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方面。将申请和已享受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的公安户籍关联信息进行检索,作为基础数据,与人社、工商、社保、车管、房产和公积金等部门进行查询比对,通过跨部门网络连接和数据信息整合及大数据检索、查询等方式,全面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将结果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实现了精准施保、施救。
四、以满足需要为根本,着力抓好人员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目的,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以成为业务能手为追求,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人员队伍建设。在系统规划建设之初,我们就坚持“操作界面直观,功能菜单含义明了”的原则,力争最大限度使用工作术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操作得心应手。同时,围绕工作人员应用能力的提高,建立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教育培养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以系统基础知识、数据录入和审批程序应用等为重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的变化,随时开展不定期的研讨交流,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们将按照省厅有关部署,围绕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救助对象认定难、家庭收入核算难和精准施救难等问题,以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新兴技术和业态为支撑,有效推动信息化建设在社会救助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发挥民政在保障基本民生、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