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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松原市民政局发言材料:积极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模式 让城乡老年人共享优质服务

   松原市总人口292万,老年人口43.5万,占总人口的14.9%。其中,农村老年人口29.14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67%。为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近年来我市注重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城乡同步、服务同质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把农村养老服务摆上重位置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形势,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大事来抓,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促进政策、资金、项目更多地向农村倾斜。一是纳入重要日程。把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和目标责任制项目,强化组织领导,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绩效考核管理。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专题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农村养老服务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农村养老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解决农村养老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二、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紧密结合区域特点和乡情、村情,以更加灵活的形式满足同类型老年人服务需求 

  一是“养老大院+老年协会”服务模式。按照实际实用和“六有标准”,全力开展农村养老大院建设,政府投资580万元新建养老大院用房80382间,增设了图书娱乐室、日间照料室等功能区,配备了老年文体活动器材,并委托老年协会负责养老大院运营管理,切实把老年人的活动丰富起来,把老年人的服务开展起来,营造老年人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慰藉的服务氛围。 

  二是老年人集中托养服务模式。为满足空巢、高龄、失能半失能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2017年我们分别在伯都乡河西村等4个,探索建立了村级老年人集中托养照顾所,总投资180万元,共设置床位70张。在建设方式利用村集体闲置或村民自有住宅改建配备了必要生活用品用具,政府给予适当资助;在运营管理上,通过与老年人本人及家属签订托养协议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避免发服务纠纷,制定了《托养照顾所管理办法》,明确了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职责;在服务收费对低收入或无收入老年人,利用老年人承包土地流转收益,用于入住托养所的费用支出,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或者动员社会力量给予一定资金救助。集中托养模式受到农村老年人普遍认可,床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2015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实施政府购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逐年增加资金投入,扩展服务范围。村老年协会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切实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及时开展上门服务,累计投入210万元,服务农村老年人6000余人次。 

  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是提升农村老年协会服务能力采取级老年协会下设级分会的形式,健全农村老年协会组织架构,并要求老年协会会长由村书记兼任,在村“三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做好养老服务大院的管理、服务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使之成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主力军。二是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健康低龄老年人担当志愿者,尤其是有一技之长的爱心人士、医务人员,充实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开展邻里守望、亲情互动等活动,为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陪护、心理慰藉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村为老服务志愿者800余名。是充分“12349”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建立了松原市12349”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有关养老工作信息,把老人的服务需求与基层老年服务协会相对接。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以及服务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全部上传至“12349”服务平台。平台工作人员随时进行电话回访,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老年协会在一年中被老年人投诉5次则取消服务资格,不予拨付服务资金,有效保证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我们虽然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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