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长府〔2022〕7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春市南关区调整明珠、永兴、德正、德容、福祉5个街道和新立城镇的管辖范围,增设盛世、德馨、永顺3个街道,福祉街道驻地迁至聚业大街1596号
(一)盛世街道。新设立的盛世街道,管辖范围东起人民大街,西至永春河,南起金宇大路,北至蔚山路(南环城路)。辖区面积9.7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5.63万人,下辖佳园、新里2个社区和光明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驻南关区华远路2206A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2022。
(二)德馨街道。新设立的德馨街道,位于临河街以东,南四环以南,生态大街以西,天新路以北,辖区面积11.0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8万人,下辖和悦、和美、福临3个社区和十里堡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驻天青路1775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2023。
(三)永顺街道。新设立的永顺街道,位于新城大街以东,飞虹路以南,聚业大街以西,天新路以北,辖区面积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11万人,下辖银杏、潭南、聚业、永顺4个社区和潭南、永新2个行政村。街道驻地驻槐荫路725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2024。
(四)明珠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起伊通河,西至幸福街-南湖中街,南起盛世大路(南四环路),北至卫星路。辖区面积9.9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55万人,下辖明珠、新城2个社区和黑咀子1个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南环城路1747号。
(五)永兴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为聚业大街以东,福祉大路以南,净月大街以西,天新路以北。辖区面积7.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6万人,下辖锦竹、远洋、柳莺、天泽4个社区和勤俭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柳莺东路555号。
(六)德正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为生态大街以东,南三环和博学路以南,飞虹路以西,天富路以北。辖区面积1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93万人,下辖飞虹、农大、农场、天工4个社区,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天工路1361号。
(七)德容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为生态大街以东,天富路以南,新城大街以西,天新路以北。辖区面积7.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68万人,下辖天富、福盛、朗天、华府4个社区和齐家、五四2个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生态大街6666号。
(八)福祉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为飞虹路以东,博学路以南,净月大街以西,福祉大路以北。辖区面积6.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11万人,下辖中信、金穗、潭西、潭北4个社区和潭西、潭北2个行政村,街道驻地迁至聚业大街1596号。
(九)新立城镇。调整后,管辖范围为与朝阳区交界处以东,天新路以南,玉潭镇、新湖镇以西,新立城水库与伊通交界处以北。辖区面积为125.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15万人,下辖新立湖1个社区和先锋、丰收、小街、爱国、新立城5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天宇路30号。
二、同意长春市宽城区调整新发、东广、南广、柳影、团山、兴业6个街道的管辖范围,撤销新发、东广、南广3个街道,设立新广、新隆、长新3个街道
(一)新广街道。新设立的新广街道,管辖范围东起长吉铁路线,西至人民大街,南起新发路、上海路与光复路,北至京哈铁路线。辖区面积2.6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8万人,下辖青岛路、贵阳街、上海路、东二条、东三条、东四条、黄河路北、黄河路南8个社区。街道驻地驻宽城区吴淞路155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3013。
(二)新隆街道。新设立的新隆街道,管辖范围东起扶余路社区边界(农安南街段扶余路与青年路间以南、扶余路以南、菜市南街至一汽车轮厂外墙以南、一汽车轮厂东外墙至铁道线以西),西至西环城路,南至铁道线,北至北环城路与青年路交汇。辖区面积5.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1万人,下辖新月路、基隆路、新兴路、扶余路、新惠、新荣6个社区和新月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驻宽城区新月路666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3014。
(三)长新街道。新设立的长新街道,管辖范围东沿伊通河,西邻九台路,南至鞍山路、东天光路与铁北四路,北至长新街。辖区面积6.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6万人,下辖九江、天安、天章、光明、天波、双利、银山路和福山路8个社区。街道驻地驻宽城区一匡街406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3015。
(四)柳影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起凯旋路,西至青年路,南至扶余路社区边界(菜市南街至一汽车轮厂北外墙以北、农安南街扶余路至青年路段以北,一汽车轮厂东外墙至铁道线以东),北至北环城路。辖区面积5.3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6万人,下辖宋家路、榆树北街、农安南街、菜市北街、富丰路、柳江路6个社区。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榆树北街302号。
(五)兴业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起长哈铁路,西至九台路,南起长新街,北至北环城路。辖区面积3.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3万人,下辖富城、庆丰、新村、宏波4个社区和上台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北亚泰大街3146号。
(六)团山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起伊通河,西至长(白)哈铁路与兴业毗邻,南起长新街,北至北四环路与兰家交界。辖区面积9.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08万人,下辖长山花园、首山路、团山路、龙山路、天朗、华成、朗秀、华玺、小南街9个社区和小南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团山街2466号。
三、同意长春市二道区调整八里堡、远达2个街道管辖范围,增设东惠街道
(一)东惠街道。新设立的东惠街道,管辖范围东至远达大街、东环城路,南至长双烟铁路,西邻伊通河,北至同康路,辖区面积6.4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9万人。下辖东顺、东梅、英俊、泰和、同达、兴发、裕民7个社区。街道驻地驻东丰路77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5010。
(二)八里堡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邻东环城路,南接同康路,西邻伊通河,北依长春新区。辖区面积4.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64万人,下辖同康、同新、康桥、银竹、宜良、东荣、太有7个社区,八里堡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安宁路988号。
(三)远达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与经开区接壤,南至兴隆大路,西邻东环城路,北至小白桥。辖区面积7.7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9万人,下辖新泽、新苑、新泰、新开4个社区和长江1个村。远达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新开大街277号。
四、同意长春市绿园区调整林园、同心、东风、锦程4个街道的管辖范围,增设迎宾、自立、广兴、锦绣4个街道,东风街道驻地迁至普阳街3505号
(一)迎宾街道。新设立的迎宾街道,管辖范围东起西环城路,西至香缇雅颂西侧、朱家窝堡西侧,南起隆化路、迎宾路,北至车家村北侧。辖区面积5.3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6万人,下辖南航、迎宾路、润民、万盛、香江5个社区和四季青、车家2个村,街道驻地驻西环城路3488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6011。
(二)自立街道。新设立的自立街道,管辖范围东起西环路,西至西湖大路,南起支农大街,北至自立西街。辖区面积约3.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7.77万人,下辖金色欧城、梧桐、一汽家园、博众、自立、蓝调倾城6个社区,街道驻地驻双丰东路2788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6012。
(三)广兴街道。新设立的广兴街道,管辖范围北至景阳大路,南至杨柳大街,支农大街,创业大街一线,西至飞跃路,东至春城大街。辖区面积4.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3万人,下辖新立、杨柳、文光和越野4个社区,街道驻地驻和平大街2491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6013。
(四)锦绣街道。新设立的锦绣街道,管辖范围北至支农大街,南至东风大街、河滨北路、明达路、京哈铁路;西至西湖大路,兴安路;东至一汽厂区。辖区面积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万人,下辖新兴、十三局、长沈和奔驰4个社区,街道驻地驻东风大街4209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6014。
(五)林园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起基隆中街、新竹路、青浦路,西至西环城路,南起西安大路,北至花莲路。辖区面积4.9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1万人,下辖大房身、小房身、万嘉、林园4个社区和杨家1个行政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基隆中街577号。
(六)同心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东起西环城路,西至西四环路,南至自立西街,北至隆化路。辖区面积约14.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7.04万人,下辖锦绣、康城、上海城、天香、解放、车城、万龙、西城8个社区和兴隆、同心、双丰3个行政村。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富民大街1888号。
(七)锦程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北至红领巾路,南至东风大街,西至安顺路、安庆路,东至越野路。辖区面积3.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5万人,下辖锦程、飞跃、安庆和安顺4个社区。街道驻地保持不变,驻创业大街4310号。
(八)东风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北至创业大街,南至京哈铁路,西至一汽厂区、越野路,东至慧远街。辖区面积4.7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7万人,下辖昆仑、迎春、创业和新红旗4个社区,街道驻地迁至普阳街3505号。
五、同意长春市九台区调整九台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南山街道,九台街道驻地迁至九台大街953号
(一)南山街道。新设立的南山街道,管辖范围东至营城街道,西至九郊街道,南至九郊街道,北至吉长铁路线。辖区面积18.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35万人,下辖沿河、公园、嘉鹏、福星、福临共5个社区和前进、上台、和小屯3个村。街道驻地驻长通北路1788号。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13016。
(二)九台街道。调整后,管辖范围为东至营城街道,西至九郊街道,南至吉长铁路线,北至苇子沟街道。辖区面积16.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6万人,下辖民乐、西城、光明、新风、育才5个社区和东山、向阳2个行政村。街道驻地搬迁至九台大街953号。
新设立的12个街道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干部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自批复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变更以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并按规定重新调整社区分布。完成变更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时,同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备案。
此复。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