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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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2-27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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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政府2022年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吉民发2023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及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正成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实践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同时也面临着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开展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仍以生活照料服务为主,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及精神需求等服务相对缺乏;养老服务市场发育缓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以政府部门推动为主,市场和社会自主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明显不足等问题。为引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省民政厅起草了《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力求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吉林模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政策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四部分。一是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即从2023年起,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围绕“居家”要素,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政策支撑,拓展服务功能,强化兜底保障,深入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吉林模式”。二是重点任务。提出了优化载体布局建设、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完善“三床联动”机制、推进“智慧养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9项试点任务,并明确了具体目标。三是明确实施步骤。20231月,根据申报情况,确定1个市(州)、2-3个县(市、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并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202310月底,组织专家对试点地区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省大力推广。四是明确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设施保障等4条具体措施。

  【政策亮点】

  一是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提出试点县(市、区)要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布局,形成高密度“15 分钟服务圈”。到2025年前,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功能齐备的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街道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大院)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同时大力推进社区食堂建设,2025年前,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社区老年食堂,乡镇覆盖率达到60%

  二是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面向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二是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是完善“三床联动”机制。探索“医疗床位、康养床位、家庭养老床位”联动运转模式。

  三是强化社会参与。一是明确社会力量作用。提出试点工作采取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格局。二是明确支持措施。提出各试点地区要加大本级福彩公益金等资金投入,并通过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加强闲置资源的统筹利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提出加大对孤寡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关爱帮扶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家加强对孤寡等老年人的日常探访。创新老年人志愿服务机制,完善“时间银行”制度,不断发挥老年志愿者作用。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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