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吉林省“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17-03-14 17:00:00
来源:
字体显示:
分享到:
 一、背景依据

2016年7月,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通知》(民民办〔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救治对象、救治范围、资助费用、申请和结算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并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让基层民政部门迅速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厅社会事务处结合我省项目实施情况,起草了《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全省孤儿提供医疗救治服务,确保应治尽治。

三、主要内容和新旧政策差异

(一)关于救治对象。原手术康复对象是“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及其他收养性福利单位)中0至18周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现在将社会散居孤儿也纳入到了“明天计划”救治对象范围。

(二)关于救治范围。原救治项目是手术救治,现向医疗救治拓展,包括:手术救治、非手术类救治、体检和康复医疗。原则上病种不限,即所有孤儿所有疾病均可资助。

(三)关于结算方式。由过去按病种包干调整为据实结算。患儿的医疗康复费用应先办结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剩余部分可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四)关于资助费用及限额。不再配套原有的围手术期费用。明确了以下四类费用:一是儿童体检费每人每年资助一次,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二是住院治疗费单例住院治疗费用减除各类报销费用后,自付费用在3千元以上的,医疗收据据实结算;三是康复医疗费减除各类报销费用后,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四是营养服务费对住院治疗的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对康复医疗的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四、涉及范围

《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未满18周岁的儿童截至2016年底,我省有孤儿5029其中集中供养1501人、分散供养3528人。

五、执行标准

资助的各项费用康复医疗中的营养服务费由省福彩公益金资助外,其他费用均由部、省两级福彩公益金按照5:5比例分担。 

六、注意事项

(一)应治尽治。原则上不限病种,重点资助严重影响患儿基本生活、且预后良好的治疗。对目前缺乏有效手段或预后较差的治疗,要由省级定点医院专家组进行评估

(二)定点救治严格执行“明天计划”定点医院救治制度。除紧急抢救等特殊原因并经省“明天计划”办同意,在非定点医院进行的体检、医疗和康复,不予资助。

三)风险自担。“明天计划”仅为患儿提供费用资助,不承担任何治疗效果和治疗风险等方面的责任,任何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由定点医院和患儿监护人双方自行解决。

七、关键词诠释

(一)“明天计划”

全称是“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是民政部于2004年启动的一项惠及残疾孤儿的爱心工程,旨在通过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使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孤儿完全恢复或部分恢复身体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自立能力。

(二)《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一期是民政部开发的用于动态监测全国孤儿数量,实时监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管理的网上数据平台。通过系统可查询到儿童的基本信息、家庭和监护人的信息、儿童照片、儿童身份证明等图文信息;可实时在全国各地及时、准确、动态掌握儿童信息;可记录和汇总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和补助情况,保证国家财政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公平有效的使用。“系统”二期是专项用于实施“明天计划”项目的网上数据平台,可统计患儿的救治情况。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拓展省内定点医院。1.我厅于2012年与吉大口腔医院和长春市儿童医院签订定点协议,原协议期已过,现需根据《通知》新的要求内容重新签订协议;2.拟将吉大三院和省肢体伤残康复中心增加为省内定点医院和康复医院,以做好骨科医疗和康复治疗工作;3.市(州)、县(区)民政部门选择一个或两个具有三级医疗卫生资质的公办儿童医院或者综合性医院作为各地的省内定点医院,以方便各地孤儿及时医治。

(二)资助康复医疗患儿营养服务费。民政部规定营养服务费仅资助住院治疗患儿,并未资助康复医疗患儿。我们考虑康复治疗时间一般在2-3个月,相比手术治疗,周期较长,在陪护、饮食、交通等方面发生费用较高,参照住院治疗患儿的营养服务费标准,我们设定康复医疗患儿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以减轻患儿监护人负担,确保患儿得到必须的康复医疗。

政策文件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民发〔2017〕18号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