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20000-MZ-QT-041 |
项目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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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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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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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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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二)财政投入政策。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0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在国家给予资助的基础上,省级按照1:1配套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日间照料中心5―10万元补贴,给予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50万元补贴;建立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继续实行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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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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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吉林省民政厅 |
承办机构 |
社会福利和慈善 事业促进处 |
承办责任人 |
秦岭 |
共同实施部门 |
吉林省财政厅 |
办理时限 |
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部门网站 |
咨询电话 |
0431-89152034 |
投诉电话 |
0431-89152093 |
是否涉密 |
否 |
行使职权次数 |
1次/年 |
权力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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