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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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MZ-QT-037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资金分配
时间:2016-09-26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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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220000-MZ-QT-037 

项目类别

其他 

项目名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资金分配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40)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11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符合自主就业条例的退役士兵,由市(州)、县(市)政府发给经济补助。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的市(州)、县(市)给予倾斜。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实施主体

吉林省民政厅 

承办机构

安置处 

承办责任人

耿建仁 

共同实施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查阅方式 

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0431-89152045 

投诉电话

0431-89152093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数

1/ 

权力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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