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20000-MZ-QT-028 |
项目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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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救助资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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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 |
子项1:城乡低保资金分配 子项2:医疗救助资金分配 子项3:临时救助资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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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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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第三部分(内设机构)第七点:拟订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承办中央和省财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各地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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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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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吉林省民政厅 |
承办机构 |
社会救助处 |
承办责任人 |
张伟 |
共同实施部门 |
吉林省财政厅 |
办理时限 |
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部门网站 |
咨询电话 |
0431-89152058 |
投诉电话 |
0431-89152093 |
是否涉密 |
否 |
行使职权次数 |
2次/年 |
权力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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