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20000-MZ-QT-025 |
项目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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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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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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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政联〔200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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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民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提出安置规划,审核安置去向,编制经费预算,组织接收安置和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及时将接收人数、人员名单、具体住址等下达接收地政府安置部门,明确接收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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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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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吉林省民政厅 |
承办机构 |
安置处 |
承办责任人 |
耿建仁 |
共同实施部门 |
军队有关部门 |
办理时限 |
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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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1-89152042 |
投诉电话 |
0431-89152093 |
是否涉密 |
是 |
行使职权次数 |
1次/年 |
权力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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