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20000-MZ-QT-023 |
项目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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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政府驻地的迁移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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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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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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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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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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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吉林省民政厅 |
承办机构 |
区划地名处 |
承办责任人 |
王立松 |
共同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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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0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部门网站 |
咨询电话 |
0431-87670010 |
投诉电话 |
0431-89152093 |
是否涉密 |
否 |
行使职权次数 |
10次/年 |
权力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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