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吉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31-89152153,0431-89152054(传真)
通信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130062
附件:1.吉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吉林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吉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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